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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司法局关于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思路的报告
2019-01-18 16:36:00 来源: 海口市司法局 打印

2018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部署和市委政法工作会议部署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统筹推进我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为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我局荣获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现将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发扬和践行枫桥经验,筑牢社会和谐稳定根基。一是以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和“大庆模式”为导向,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以规范人民调解工作为载体,以强化人民调解队伍建设为抓手,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截至12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885次,预防纠纷1336宗;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366宗,成功调处5239宗,调处成功率达97.6%;涉及调解协议金额1.16亿元,防止群体性事件4起,涉及62人。二是切实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先后成立16家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网络涵盖旅游、法院、检察院、交通、商会、物业、劳动争议、金融、汽车配件等多部门多领域,人民调解影响力显著增强。三是打牢基层司法行政根基,按照“成熟一家、创建一家”的原则,有序推进省、市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创建工作。目前全市已有23家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约占全省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总数的35%,现代化文明司法所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四是建设一支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为区、镇(街道)、村(居)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五是扎实开展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联合市公安局、市中院印发《海口市人民陪审员统一选任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各区按时间节点、方法步骤、标准要求做好我市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

(二)落实治本安全理念,提升特殊人群管控质量。一是全面落实禁毒三年大会战各项工作。围绕“再掀禁毒工作新高潮”、“夏季攻势”的新要求,市罗牛山强制隔离戒毒所持续挖潜扩能,戒毒人员实现“应收尽收,即送即收”;强化场所安全管理,认真开展戒毒场所安全隐患清零专项行动,制定整改责任清单,共排查登记问题隐患41项,销账38项,3项正在积极评估整改阶段;通过开办两期海南戒毒模式集中教育班、两期回归社会教育班、两期职业技能培训班,提高教育矫治质量和戒断率。二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设立海口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完成农垦改革社矫工作移交任务,开展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百日大行动,做好“两节、博鳌会议、建省三十周年”等敏感时期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工作。强化教育机制,开展4期立德迁善·共享阳光”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活动,组织全市近200名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人社局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活动会。落实安置帮教工作责任制,与各区司法局签订安置帮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举办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业务培训班,使包帮教安置、包跟踪教育、包思想转化的“三包”责任落到实处,安置率95.7%,帮教率100%,衔接率100%。三是认真抓好问题少年教育矫治工作。围绕未成年人教育矫治这一中心工作,多措并举,精准矫治,通过开办家长学校、举办主题拓展活动、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等形式,让学员与家长共同参与、互动,调剂改善生活和学习氛围,助其转变。

(三)提升法律服务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积极推进律师公证制度改革。成立海南省第一家合作制公证处---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公证处,这是我省第一家获批的组织形式创新试点工作机构,进一步激发公证机构活力。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自9月15日起,出生、死亡、亲属关系、学位学历等60项公证事项可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健全律师投诉查处和惩戒制度,成立由市司法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国安局组成的“海口市律师惩戒委员会”,强化执业监督职能。开展法律服务招商工作,积极洽谈高伟绅律师事务所到我市设立代表处事宜,助推自由贸易区(港)建设。加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执业情况的业务监督指导工作,组织对海口市管律师事务所2017年度考核工作。截至12月,市直管41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325家,代理案件13385件,代写法律文书1202件,解答法律咨询2614人次。3家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9337件。二是精心组织2018年首次实施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周密部署、热情服务,做到考务工作试卷安全保密“零事故”、考试组织实施“零失误”、服务考生“零投诉”的既定目标,圆满完成2018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海口考区组织实施工作。三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有序推进,目前我市5个司法行政部门已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44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462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顾问),我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实现全覆盖。四是大力推进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在全市构建科学公平的统一考核指标体系,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完善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机制,依托法院、看守所新设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站7个,实现市、区两级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加大对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截至12月,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05件,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101.3%;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5006人次,超额完成全年任务的125%,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经济利益1.89亿元。五是规范人民监督员管理工作。及时更新录入人民监督员信息,完善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一步健全人民监督员管理机制,出台我市人民监督员考核奖惩办法。

(四)注重普法实效,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一是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以“十个一”活动为抓手,积极开展“宪法进村居”、“宪法进校园”、“法治超市”等活动96场,28800余名群众参与;编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手册》等15万份宪法宣传资料免费向市民群众发放,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组织协调省市50余家单位在明珠广场开展大型

主题宪法宣传活动,展出各类法治宣传展板300多平方,发放宪法等各类法治宣传资料和书籍2万多份。二是准开展全民普法工作。组织、指导、参与开展宪法学习宣传、“谁执法谁普法”法治宣传、“法律六进”、“文明海口法治相伴”、禁毒法治宣传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520余场,发放《民法总则》宣传册、《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指南》、《与法同行——以案释法篇》、禁毒宣传手册、法治宣传环保袋、禁毒宣传笔、禁毒宣传纸盒等各类宣传资料50多万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400余人,156000余人参与。三是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活动。对全市各级各部门60余家单位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进全市“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全面落实。四是加大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力度。制作了微动漫《我的名字叫“伍宪”》等6个街采微视频,建成宪法主题公园2个,打造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2个,法治长廊5条,法治教育基地1个,设立法治宣传栏1000余个;精心策划“文明海口 法治相伴”法治文艺下乡巡演活动,融合歌舞、快板、小品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有奖互动,深入乡镇、社区巡演4场次;开展宪法琼剧《选村官》、禁毒琼剧《新生》等多部法治琼剧演出20余场次,不断满足群众对法治文化的需求。龙华区荣获2017年度“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琼山区云龙镇云阁村委会等3个村(社区)获得第五批“海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五)抓好政治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一是抓好思想政治教育,共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10次、局党组会议36次;研究出台我局《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通过加强政治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持三个“一以贯之,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订2018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各级领导机关举办的各类政治轮训、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科普知识讲座、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行政执法、财务装备、基层党建、档案保密、政治轮训等学习培训活动91期次、参训647人次。三是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健全完善《海口市司法局党组工作规则和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明确局党组的工作规范。先后召开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民主生活会各1次,召开年度组织生活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题组织生活会各1次,开展党员民主评议活动2次,开展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两优一先”表彰等重大工作。四是抓好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教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书》,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内容落到实处。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系列教育活动,组织全局科级以上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伸手必被捉》,突出正面教育引导,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综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情况,主要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人民调解协调联动机制不够完善。随着跨区域、跨行业矛盾纠纷增多,专职人民调解员数量缺口较大,人民调解领域和调解形式面临新挑战、新问题,人民调解协调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素质有待提高。有些司法所工作人员长期被抽调在外,人民调解员身兼数职,难于保障时间参加业务学习培训,司法所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

(三)开展法治宣传的密度还不够。在宣传的广度、深度上还需要加大;开展法治宣传的方式还有待提高,创新意识有待加强。

(四)市罗牛山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硬件保障较为滞后。受限于建设资金问题,场所防护围墙没有红外报警系统、戒毒人员宿舍内外墙脱落渗水、管教大院AB门建设缺陷等突出问题无法得到根本改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与省直属戒毒所相比仍较为落后,无法满足新形势下司法部对建立全国统一戒毒工作模式的各项要求。

(五)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场所硬件设施老化严重。主要是基础设施和监控设施设备,在日常管理中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且地处偏远的郊区,医疗设备、专业人员严重缺乏,目前尚无一台应急车辆。

三、2019年工作思路

(一)建立完善人民调解联动机制,合力解决各类纠纷。

一是探索成立椰城调解中心。学习借鉴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调解中心的经验,积极与国际仲裁对接,打造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大调解平台。二是贯彻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落实经费保障,为区、镇(街道)、村(居)、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聘请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定出台相应配套制度,协调相关部门抓好市级专职人民调解员选聘工作,指导督促各区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三是联合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等部门印发《关于人民调解参与信访案件化解工作实施意见》,设立市、区信访法律服务中心和人民调解中心,对疑难复杂的信访案件和群众通过12345反复投诉、职能单位在依职能职责处置后仍未完全解决、群众不满意的办件,通过人民调解+专业律师进行调处;四是会同市住建等部门印发《关于建立海口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构建格局、工作机制、队伍建设、保障体系等,推动我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健康、规范、有序发展。在规模较大、住户较多,且有物业公司管理的住宅小区,成立小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业主与业主间矛盾;依托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设立区级物业纠纷人民调解中心,统一受理、分流、调处、督办物业管理、小区邻里、婚姻家庭等民事纠纷;五是建立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为化解社会矛盾提供咨询服务、出具调解法律意见或建议,用专业知识,解决专业问题;

(二)健全特殊人群管理帮扶体系,努力提高社会治理能力。一是进一步提高戒毒场所收治管教能力,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坚决完成省、市禁毒三年大会战2019年“严收”工程各项任务;积极争取财政资金,紧紧围绕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四区五中心”建设要求,继续加强戒毒场所基础设施建设、生活卫生达标建设和“智慧司法”科技信息化建设;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市罗牛山强戒所改扩建工程项目、美仁坡戒毒康复管理所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二稳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督促各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继续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集中教育活动;依托海南省社区矫正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加大社区矫正工作管理信息化力度,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区域监控,确实防止脱管、漏管和再犯罪。三是继续深化“问题少年”国学教育和职业教育等课堂教育工作,探索校本教材的设计和课程体系建设,实现法制教育课程和教材的系统化和规范化。

(三)着力构建法律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和实效。一是认真做好2019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和2018年考试成绩合格考生的审核办证工作;二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拟出台《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建立海口市律师行业党总支部,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三是推进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四是做好区、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指导工作,使老百姓能够获得就近快捷的法律服务。五是继续开展落实好“双随机”抽查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严管公证质量公证队伍,进一步增强公证工作活力。

(四)加大“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检查督导,不断提升全民法治意识。一是以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为抓手,以“法律六进”为载体,以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加强法治文化建设为切入点,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要求。二是紧扣社会文明大行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继续加大法治宣传工作力度,特别是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不断提高全市人民法律意识。三是着眼群众的法治需求,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推动法治文化“九个一”建设(开展一个主题文艺巡演、一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一次“法律六进”活动,推进一批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一支以案释法队伍建设,制作一批法治文化作品,完善一个“谁执法谁普法”评估体系,开展一次普法骨干培训,开设一个智能机器人问答栏目),丰富市民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四是围绕精准扶贫,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扶贫”行动,以“法律明白人”“法律下乡”为主题,采取法治讲座、以案释法、法治培训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农村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五)认真开展专题教育,不断提升司法行政人员素质。一是切实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4·13”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司法行政队伍新形象,为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扛起司法人的责任担当。二是注重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组织廉政教育专题学习,进行正面典型示范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提醒,不断提升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拒腐防变的能力;三是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基本要求,采取自主培训、选调培训、网络培训、学习考察等方式,多形式、多层次组织开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队伍的业务能力、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为促进司法行政事业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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