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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司法局关于2013年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安排
2014-05-12 09:0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打印
   2013年,海口市司法局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与服务保障民生并重,创新社会管理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并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与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并行,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积极深化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工作,抓重点、攻难点、推亮点,较好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立足调纠促和,社会矛盾化解效能不断提升。 

  一是人民调解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力推进。积极推动《海口市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规定》和《海口市人民调解补贴标准》立法工作;率先在全省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研判工作机制,推动全市人民调解工作长效化建设;制定《海口市司法局创建市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工作实施方案》,推动全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二是人民调解行业性、专业性工作成效凸显。大力推进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和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工作平台规范化建设,有效化解旅游纠纷和交通矛盾纠纷,交通事故调解中心工作得到省司法厅王河山副厅长的充分肯定:龙华交通事故调解中心闯出了一条社会管理创新之路,为全市乃至全省作出了榜样;积极推进诉前调解和关于逮捕工作中推行刑事和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指导琼山区司法局在全省率先与区法院建立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工作机制,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三是深入开展“大排查、大调解,维护社会平安和谐。组织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积极拓宽群众表达诉求渠道,主动化解人民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止1130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051,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隐患1238;调处各类矛盾纠纷9032,调处率100%;调处成功8746,成功率97%;防止群体性事件49,涉及2307人次;防民转刑和因民事纠纷引起自杀案件1,涉及14人。如在“城市管理年”违法建筑综合整治中,法制宣传先行,有的放矢让被拆户知法明理,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参与“拆违”面积89万余平米,达到拆违无人员伤亡、无暴力抗法、无群体性事件;美兰区白龙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吴玉琼、琼山区旧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庄子伟被司法部评为“模范人民调解员”。 

  (二)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特殊人群管理服务到位。  

  一是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扎实开展。以教育质量年活动为契机,积极配合市里的禁毒斗争,对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做到“应收尽收”,严格落实 “四项机制” 和“场所安全研判会”制度,深入开展场所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检查工作,及时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场所实现第11年“四无”(无逃跑、无所内重大案件、无生产重大事故、无非正常死亡)工作目标。积极推进教育矫治工作,深化课堂教育模式,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受教率为100%;大力开展职业技术培训,培训面点师及维修电工250余人,培训率达52%教育矫治工作成效明显,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实现双百目标(入所、出所教育合格率100%)。民警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现有6名专职民警教员,35名兼职民警教员9名民警心理咨询师,完成《成败在三度空间》等两部教材的编写工作,并向司法部申报了科研项目;在全省戒毒场所中华传统文化观摩课比赛活动中,2名民警获得二等奖,1名民警获得三等奖。二是社区矫正工作全面深化。制定《海口市司法局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系统运行工作实施方案》,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智能化建设,为实现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防”与“技防”的有机结合打下了基础;联合市检察院开展“社区矫正宣传日活动”,成立全省首家“社区矫正过渡性帮扶基地”,设立了美兰区检察院驻美兰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检察室,大力推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琼山、龙华等四个区还探索开展了入矫解矫工作宣告程序,彰显监外执行的威严,全市在册866名社区矫正人员得到有效管控。三是安置帮教工作强力推进。制定《2013年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包帮教安置、包跟踪教育、包思想转化的“三包”责任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全市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机构及办事机构,筑牢层层“有人抓、有人管”的工作格局;制定“一帮一、多帮一”的帮教模式,加大对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力度,截止1130日,共接收刑释解教人员711名,衔接率100%,帮教率100%,安置656名,安置率92.2%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零”。四是问题少年教育矫治工作有力。联合海南省经济技术学校建立校外法制教育基地,建立学员电教室,开展计算机课远程教育;大力实施课堂教育、“我在中心如何尽孝道”的讨论和“六个三”(即写三封信,唱三首歌,读三本书、写三篇感想、做三件好事、写三本日记)教育模式,全年共开展法制教育、传统文化教育、团体心理辅导教育、圣贤文化教育、思想品德教育、音乐教育以及各种团体活动的教育共达692个课时,个体心理辅导教育120人次;组织学员撰写感想7000多篇、信件6000多篇、日记2000多本。教育矫治工作成效明显,引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政法委等单位共6批次前来中心学习考察。1130中心累计已接收学员1355名,全年累计接收126人,结业114名,现在在册57人,在队54名。 

     (三)服务“城市管理年”,全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一是围绕“法律六进”,增强普法实效。科学编制《海口市201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和《海口市开展“深化‘法律六进’推进‘法治海口’建设”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实施方案》;依托海口市“城市管理年”专项活动,开展“建设国际旅游岛、安全畅通文明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制教育、“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法制宣传教育活动10余场次,开展“送法下乡”宣传教育活动274场次、领导干部法制讲座74期、“现身说法进校园”13场次、普法宣传咨询520余次、发放《法治海南建设理论与实践》、《道路交通法律知识读本》、《农民常用法制法规知识手册》等法制宣传资料21万份,张贴宣传标语5600多张,悬挂宣传横幅3500余条,出动法制宣传车巡回宣传378次;在全市村(居)委员会完成75名法律顾问选聘、续聘工作,增强村(居)法制宣传工作力度,助推城乡法律服务统筹发展。二是创新普法形式,法治文化建设有力推进。组织制作我市首部反映未成年人法制教育警示专题片—《少年忏悔录》,填补我市乃至全省校园法制教育影视专题片的空白;指导美兰区司法局推动“美兰区法治文化广场”项目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普法阵地建设,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加大了对市民的法制宣传力度和法治创建设活动,市民法律素质得到有效提升。三是加大督查力度,法治城市创建成绩突出。制定《海口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实施方案》和《海口市“六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内容及考评标》,成立检查督导组对四个区及市科工信局等8个市直部门进行检查督导,海口市“六五”普法中期工作得到省检查组的充分肯定普法及法治创建工作成绩突出,我市被全国普法办表彰为首批“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四)着眼服务大局,深化法律服务助发展。 

    一是全力发挥法律服务资源优势服务经济社会。深化重点项目“法律体检”和“点对点”法律服务,引导律师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积极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依据,保障决策依法科学;组织全市司法行政干警、法律工作者深入海口文山沉香文化产业园、恒大·海口文化旅游城、海航空乘学院等重大建设项目开展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全力保障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二是积极引导广大律师投身社会服务民生。组织律师参加法律援助12348热线值班、省妇联妇女维权热线、法律援助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5.17助残日宣传活动、市委市政府大接访活动等,帮助政府和群众解决涉稳、涉访、涉法难题。截止1130日,全市39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520家,代理案件6921件,代写法律文834件,解答法律咨询5801人次;两家公证处办理公证8841(其中国内民事公证4891件、国内经济合同公证879件、涉外公证3071件、涉港澳台公证256件)。三精心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制定《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海口考区考务工作手册》,对参加监考、巡考、督考的人员开展全面系统的培训,做到达标上岗。积极主动协调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公安、保密、卫生、供电、安检等单位部门,组织省政法学院、全市司法行政系统600多名工作人员,有序实施考务工作,顺利完成海口考区2705名考生司法考试工作。 

  (五)突出保障民生,提升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一是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起草《海口市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办法》和《海口市法律援助非诉讼调解工作规定》,推动全市刑事法律援助机制和非诉讼调解法律援助工作机制规范化建设;建立案件质量监督工作档案,并设立专门岗位负责案件跟踪监督,有力地提高了法律援助质量;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打造优质便民服务窗口,配置残疾人专用轮椅、双拐、老花镜、雨伞、饮水机及为不会写字的当事人代写材料,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窗口服务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拓宽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把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从520元放宽至1050元,将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盲聋哑人、可能被判处无期以上徒刑或死刑的、尚未完善丧失控制或辨认能力的精神病人等8类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最大限度地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把更多的困难群众纳入到法律援助的“保护伞”下。三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把“12348”热线整合为“法律咨询、咨询法律援助事项、矛盾纠纷调解”三大功能的综合法律服务平台,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截止1130日,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7488件,与去年同比增32.4%7493人获得援助,解答来访来电法律咨询27759人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4030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和争取经济补偿3089.67万元;市法律援助中心先后获得司法部颁发的“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全国妇联颁发的“ 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市老龄委颁发的“ 首届‘敬老文明号’模范单位”等荣誉称号。 

  (六)强化作风建设,提升干警素质 

  一是突出“首位”意识依托“三会一课”、学习培训、讨论交流等载体,组织全系统深入开展党的十八大精神、新党章、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活动,为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创造强劲的发展动力和活力;深化创先争优专项活动,在全系统开展“五好”、“五带头”创建活动,进一步促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增强各级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二是树立廉政之风。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承诺收139份;开展“九个一”活动,有力提高了广大党员的理论素质和党性修养,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持续保持党员干部违法违纪率“零”记录。三是强化综合素养。组织开展党务知识、国际法律知识讲座、律师公证工作考核培训、综合业务等自主培训活动9期,参训人员高达700多人次,选调培训活动30多期次,参训人员230多人次;以“世界读书日”为载体,组织全系统开展《大数据》、《在怀疑的时代依然需要信仰》等书籍学习交流活动。通过一系列学习培训,进一步提升了队伍的整体能力和素质,为全面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存在问题 

  (一)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至今还没有落实编制,制约了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发展。 

  (二)法律援助中心行政级别与形势不相匹配。由于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机构行政级别偏低,在实际工作当中,出现协调工作不顺畅等突出问题,已影响和制约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需对市法律援助中心行政级别进行升格。 

  (三)矛盾调处工作中存在司法所单打独斗的现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成员名义上由综治、信访、国土、林业、计生、工青妇等部门组成,但在实际开展工作中,仍然以司法所为主,大调解联动机制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三、2014年工作安排 

      (一)做优人民调解,促进社会和谐。 

       一是推动《海口市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规定》的立法工作;二是联合海南广播电视台制作《调解空间》电视栏目,宣传我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正能量;三是整合全市人民调解源,深化“五个第一时间”调解模式,力争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率100%,成功率95%以上。 

     (二)做实特殊人群管控,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1.强化劳教(戒毒)工作。一是深化场所“学习文化、创新文化、执行文化、暖心文化、形象文化、廉政文化、党建文化和榜样文化”培育,全力推动队伍建设。二是打造因材施教的教育模式,出好“两张牌”(心理矫治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办好“一个营和一个班(拓展训练营和精神戒毒班),带动“五个点”(悔过、感恩、敬孝、奉献、重塑),提高“一个能”(职业技能),促使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得到“身、心、德、能”四位一体的综合教育矫治。三是不断健全完善场所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实现第12个“四无”工作目标。 

       2.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推动“一室一平台一系统”(全市社区矫正宣告室、信息管理平台和手机定位系统)建设;二是探索和制定《全市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制度》,加大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力争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在0.2%以下。 

       3.深化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一是推动全市安置帮教基地建设;二是加强全市安置帮教工作规范化管理,细化帮教措施,确保帮教率100%,安置率65%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2%以下。 

       4.扎实推进问题少年教育矫治工作。一是联合相关部门打造“为了明天”法制进校园宣讲活动,促进问题少年教育矫治工作二是深化与海南经济技术学校教学合作模式,开展计算机、服装设计、面点师等培训,对有相关技能学习意向的结业学员可以推荐到海南经济技术学校继续就学,提升问题少年教育质量。 

  (三)做强法律服务保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1.积极引导律师和公证员为我市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全力服务好政府重点工程规划、拆迁、旧城改造等工作;围绕民生需求,全面推进公益法律服务事业,依法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 

   2.切实做好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按照“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原则,精密组织考试,服务广大考生,确保海口考区考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3.全面升级法律援助服务工作。一是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实施力度,力争年受理法律案件7000件;二是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海口市刑事诉讼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落实;三是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列入监督范围的刑事案件不低于年度刑事案件总量的3%,其他案件不低于全年除刑事案件以外案件总量的3%四是完善便民服务窗口管理,更新12348法律咨询热线平台,打造更加便民、利民、惠民的窗口服务。 

  (四)做活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全力推进“六五”普法规划实施。 

    1.继续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宣传教育,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2.坚持普治并举,扎实推动依法治市进程。一是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推进“六五”普法规划的全面落实;二是继续抓好领导干部的学法用法工作,协调有关部门联合举办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和培训工作;三是编印《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为全市青少年法制教育提供新载体四是在全市继续开展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工作,推进全市民主法制建设;五是推进“海口市龙华区法治文化广场”的建设;六是抓好兼职法制副校长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学校法制教育工作水平。 

  (五)做好队伍建设,为司法行政工作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1.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等为主要内容,有针对性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提高队伍整体的政治思想素质。 

  2.加强干部培训工作。采取自主培训、选调培训、学习考察等形式,不断加大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有力提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岗位技能水平。 

  3.加强文化宣传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文化素质。进一步提高对外宣传工作水平,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影响力。 

  4.深入开展机关党组织与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工作。积极探索结对帮扶工作的新路子,进一步帮助帮扶点实现基层组织共建、促进农民增产增收、提高农村治理水平、改善农村面貌、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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