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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3-6/2026-00006 分类: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公安、安全、司法;综合政务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6年01月28日
名  称: 海口市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时效性: 有效


海口市司法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报告内容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法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以及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等工作。

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海口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的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和要求,在本局门户网站设置相应的信息公开栏目,并及时调整和完善信息公开栏目、更新网站信息。利用“海口普法”、“海口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公开涉及群众利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普法工作相结合、相促进。

二是严把信息公开时效与质量。我局把信息公开的责任具体落实到业务部门,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即时性,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衔接,安排局办公室人员统筹协调,做好信息公开前格式审查、内容审核,重点做好保密审查、意识形态审查等工作,严把信息发布质量关,形成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三是加强信息公开的事后监管。我局积极对接市政府信息中心,重点对局门户网站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事后监管,及时更正有关信息错漏,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化水平。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1.加大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主动公开力度。2025年,我局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方式,公开信息共961条,公开数量同比减少34.7%。全年公开信息内容主要包括工作动态、公示公告、工作总结、人事信息、财政公开等。

    2.提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质量。在门户网站发布《海口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申请表》等,方便群众知晓和办理业务。在信息公开栏目中不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同时对门户网站往年发布的信息情况进行了梳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信息发布。

    3.加强基层单位的政务信息公开。在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窗口部门设立“法律援助援服务公开栏”、“公证便民服务公示栏”等政务专栏。在各镇(街)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也设立服务指南、有关收费标准以及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机制等专栏,推进政务公开、所务公开、法律服务公开。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我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6件,办结6件。

5.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通过定期公开和即时公开方式,及时更新公开我局的公共服务信息和财务资金信息,不存在应公开未公开的情况,全年度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透明。

6.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及时办理12345转办件,同时对来电咨询、网上咨询相关政策的群众,做好解答工作。一年来主要回应了群众关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证申领、法律援助工作等问题咨询,均给予妥善解释和解答。

(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8件。其中结果维持1件;结果纠正0件,其他结果5件;尚未审结2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其中结果维持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25年度我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的查阅或申请人进行收费的情况。

(五)2025年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2025年,我局共接收市政府交办人大会议代表建议和市政协会议提案共18件(其中: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15件),其中人大建议主办件2件,政协提案主办件3件。我局均在规定时间内,均按时间进度顺利进行办结,按时办结率100%,并实现代表委员见面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到100%的工作目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9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5

2

8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解读传播形式单一,通俗化、场景化不足。政策解读仍以文字阐释为主,图文、视频、案例解析等生动直观的形式运用极少,缺乏对法律专业术语的通俗化解读。

2.队伍建设专业能力不足,主动公开意识薄弱。基层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理解不深,在复杂依申请公开办理、政策精准解读、舆情应对等方面业务能力欠缺;部分岗位无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存在“重业务、轻公开”的倾向,主动挖掘、发布司法行政核心信息的意识不足。

3.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覆盖不全、颗粒度低,与群众需求匹配度弱。部分领域信息公开流于表面,针对群众个性化需求的公众化信息少;政策执行中的动态进展、民生实事落地成效等信息更新滞后。部分基层单位公开信息总量偏少,核心业务的关键数据、办理细节未全面公开。

(二)改进情况
    1.创新解读形式,构建立体化传播体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要求,打造“文字+图文+视频+案例”的多元化解读模式,创新推出微视频解读方式,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扩大政策传播覆盖面。
   2.强化队伍建设,压实工作责任。常态化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重点提升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办理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

3.细化公开内容,聚焦群众需求。对照政务公开重点工作清单,建立群众需求导向的公开机制,动态更新政策执行动态、民生实事进展,推动公开内容与群众需求精准对接。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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