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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口司法行政年鉴
2019-04-04 14:55:00 来源: 海口市司法局 打印

司法行政

【司法行政概况】2018年,海口市司法局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统筹推进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全年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366宗,调处成功率达97.6%;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05, 占全省案件总量的43.6%;“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共接听群众法律咨询14742人次。荣获2017年度海口市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018年度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首次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2018年,市司法局内设职能机构12个,为别为:副处级1个:政治部;正科级11个:人事警务处、警务教育培训宣传处、办公室(警用装备处)、党建办公室、律师公证指导处(行政审批办公室)、法制宣传处(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基层工作指导处、强制隔离戒毒处、政策法规处(司法鉴定管理处)、社区矫正管理局(安置帮教办公室)、国家司法考试处(法律援助工作处),政法编制总数47名。有派出机构1个,即桂林洋司法所(副科级);局直属单位5个:海口市罗牛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副处级行政单位)、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正科级事业单位)、海口市椰城公证处(正科级事业单位)、海口市椰海公证处(正科级事业单位);另管理41家市属律师事务所、11家基层法律事务所。秀英、龙华、琼山、美兰4个区均设有区司法局,全市共有44个司法所。

人民调解】2018年,海口市司法局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聘49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实现海口市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继续推进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成立海南省四川商会等6家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通企业纠纷、企业与客户纠纷调处新渠道。构建“人民调解+12345+网格化”联动机制,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治理。印发《海口市人民调解专家库管理办法》,聘任各领域专业人员及社会各界热心公益人士共143名人民调解专家组建人民调解专家咨询库。年内,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3885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5366宗,调处成功率97.6%;涉及调解协议金额1.16亿元,防止群体性事件4起,涉及62人。海口调解实践成果于8月7日登上《法制日报》头版头条,并被法制日报社机要内参《情况汇报》刊发,受到中央政法委、司法部及省委、省政府等领导的高度肯定。

【社区矫正】2018年,海口市司法局深入推进社区矫正改革。6月26日,成立海口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安置帮教办公室)。在全省率先试点使用社区矫正电子手腕管理系统,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强化教育矫治理念,举办4“立德迁善·共享阳光”为主题的社区服刑人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集中教育活动,组织心理咨询师对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开展心理矫治。至年底,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5090人,累计解除4322人。

【强制隔离戒毒】2018年,海口市司法局持续深入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加大收治力度,对戒毒人员做到应收尽收、全员收治。开展场所安全隐患清零、消防紧急疏散演练、“大排查大整治大评估”等专项活动,场所连续16年实现安全管理“六无”目标。开办“金不换”电子商务职教中专班,戒毒人员考核合格后可以获得教育部认可的中专学历文凭;开展“6·26”国际禁毒日系列活动,完成安防视频会议系统、司法部视频点名系统,增容改造800千瓦变压器,建成生活污水处理站、微型消防站和垃圾转运站等基础设施。按照全国统一戒毒模式“四区五中心”建设的标准,有计划、有步骤推进生理脱毒区、教育适应区、康复巩固区、回归指导区等主要区域建设,不断完善戒毒功能。

【安置帮教】2018年,海口市司法局细化《海口市司法行政系统2018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内容,落实包帮教安置、包跟踪教育、包思想转化的“三包”责任。组织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活动,举办4场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开放日”活动,不断扩大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的群众知晓度和参与度。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率95.7%,帮教率100%,衔接率100%

【未成年法制教育】2018,海口市司法局建立健全法治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文化教育、养成教育以及职业技术教育“六位一体”的教育矫治模式,因人制宜开设职业技术课程,增强学员自立本领,提升教育矫治水平。开设家长学校,强化“中心+家庭”互动互助互帮的教育帮教作用。开展各类主题拓展活动,加强学员和家长之间理解、包容与沟通。市未成年法制教育中心累计接收学员2030人。

【律师公证管理】2018年,海口市司法局联合市检察院、市法院等成立海口市律师惩戒委员会,进一步健全律师投诉查处和惩戒制度。市管公证处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自915日起,出生、死亡、亲属关系、学位学历等60项公证事项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全市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全覆盖,将法律服务延伸至基层。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对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开展双随机抽查,强化执业监督职能。市直管41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1325家,代理案件13385件,代写法律文书1202件,解答法律咨询2614人次。3家公证处共办理公证29337件。

【中共海口市律师行业委员会成立】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律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及司法部、省司法厅关于律师党建工作部署要求,服务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服务“法治海口”建设,进一步健全海口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管理体制、引领律师行业健康发展,2018年1223日,海口市司法局在海口美华荷泰酒店组织召开中共海口市律师行业委员会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成立中共海口市律师行业委员会,选举7名委员,共43名党员代表参加会议。

【海南首家合作制试点公证处成立】20184月,海口市司法局率先在全省创立首家合作制试点公证处——海口市南海公证处,充分发挥合作制公证处的体制优势,实行“中午不打烊,七天工作制”“简单公证当天出,让办证群众最多跑一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办证需求。海口市南海公证处体制上是合作制,机构定位上将保持三个不变:公证处作为国家法律授权的证明机构的性质不变;公证员依法行使公证证明权的身份不变;公证文书的法律效力不变。同时,海口市南海公证处的执业行为依然受到司法行政部门和公证协会的监督指导。

【法律援助】2018年,海口市司法局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从12月1日起,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由1430元放宽至1670元,逐步实现法律援助低收入群体全覆盖。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管理,监督法律援助案件667件。设置文明引导岗,安装叫号排队系统,开辟困难群体“绿色通道”,设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窗口,推行特殊案件当日办结、“预约式”“上门制”等便民服务。建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实现全市范围内法院和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全市共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98个,法律援助联系点404个。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105件,占全省案件总量的43.6%,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5万人次,占全省咨询总量的44.5%,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经济利益1.89亿元。

【公共法律服务】2018年,海口市完成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建成5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44个镇(街)公共法律服务站、462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法律顾问)。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升级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实现热线平台省市并轨,14742人次获得“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法律咨询服务帮助。

【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2018年,海口市司法局围绕首次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新情况、新变化、新要求,做到精心筹划、全体动员、全员上阵,规范有序。首次推行机位防窥膜、身份证识别仪等新防作弊科技技术,构筑严密无缝考试安全防控体系。联合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保密局等十多个部门做好联动服务保障,圆满完成海口考区新“法考”机考、笔考两个阶段的考务任务,连续七年考务“零事故”,七年来累计为国家输送优秀法律人才2000多人。

【司法所建设】2018年,海口市司法局以创建省、市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为抓手,有序推进省、市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创建工作。全市有23家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约占全省省级现代化文明所总数的35%24家司法所被命名为市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占全市司法所总数的54.5%,现代化文明司法所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法治宣传】2018年,海口市司法局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大力实施法治文化润民行动,在全市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十个一”、社会文明大行动、禁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治扶贫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及“法律超市”“法治讲座”“文明海口 法治相伴”法治文艺巡演、《选村官》《新生》普法琼戏演出等500余场次,发放普法资料50多万份,受众20多万人;建成法治文化公园2个,法治长廊5条,法治教育基地1个,制作《我的名字叫“伍宪”》等11部普法动漫视频,广泛开展全民普法活动,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浓厚氛围。扎实开展“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等活动,“七五”普法规划有序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龙华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 称号,龙华区滨海新村社区、琼山区云阁村委会、美兰区新安社区荣获“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

(巫煌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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