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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海口司法行政年鉴
2017-07-05 09:48:00 来源: 本站原创 打印

  司法行政

  司法行政工作概况2016年,海口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契机,强化职能,创新发展,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稳步提升。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6年10月9日,海口市率先在全省出台《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在海口市全面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司法局整合全市法律服务资源,依托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服务事项全面进驻。12月20日,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挂牌成立,同时举行“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惠民周”活动启动仪式。本次惠民周活动,旨在集中开展法律援助、法律咨询、普法宣传、律师公证、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和农民工维权工作,并以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全面投入使用为契机,加快推进海口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构建覆盖“市、区、镇(街)、村(居)”四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知晓率和覆盖面,依法维护农民工等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据统计,本次活动共接听“12348”法律服务热线221人次,开展律师、公证咨询176人次,为79名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

  【人民调解2016年,海口市司法局着力于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多元化“大调解”格局,大力推进矛盾纠纷排查信息通报制度。各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区人民检察院调解室正式挂牌,“检调”对接工作正式启动,推进刑事和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机结合。与市公安局沟通协调,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治安行政调解的对接,推进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全年共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3628次,预防各类矛盾纠纷隐患1304宗;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667宗,成功调处6543宗,调处成功率达98.1%;防止群体性事件14起,涉及1075人次。

  社区矫正2016年,海口市司法局创新性将优秀传统文化“植入”社区矫正教育改造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七期 “立德迁善·共享阳光”为主题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集中教育活动,做好全市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出入境报备工作;严格贯彻执行法定不批准出境人员的通报备案制度,有效防止社区服刑人员非法出境,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逃避刑罚执行。全年,共接收社区矫正人员408人,解除445人,在册668人,再犯罪率为零。至年底,累计接收3791人,累计解除3123人。

  强制隔离戒毒2016年,海口市司法局落实场所安全“四项制度”,执行“六个一律”要求,定期举行“两违”物品清查行动、突发事件应急演练等措施,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和群防,确保戒毒场所连续14年实现“六无”(无学员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案发、无重大安全事故、无传染病、无毒源)目标。全年,海口市罗牛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共收治戒毒人员287人,解除188人,在所在册686人。

  安置帮教2016年,海口市司法局首次联合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以“帮扶到人、岗位到人、政策到位、服务到家”为主题,组织开展特殊人员就业援助专场招聘会,共邀请113家企业集中为困难特殊人员提供就业岗位1600多个,组织100多名刑满释放人员参加招聘会,有2人现场与招聘企业达成用工意向。全年,共接收刑满释放人员791名,安置702名,安置率88.7%,衔接率100%,帮教率100%。

  未成年人法制教育2016年,海口市未成年法制教育中心大力推行以法制教育为主体、传统文化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的“六位一体”教育矫治方法,大力开展行为养成、心理健康辅导、法律道德课、思想品德课、职业教育、义务教育、家长学校等多样化教育,积极帮助“问题少年”解决就学、复学、升学及回归就业等难题。年内,接受中央电视台、海口有线电视台、海南日报、海口晚报等媒体采访16次,新闻报道上稿16篇次。北京师范大学、中山政法委、中国教育学会工读分会等外地考察团到中心考察教育矫治成果,经验得到广泛推广。至年底,中心累计接收学员1777人,结业1715人,其中2016年接收140人,85名学员顺利结业,结业合格率100%。

  律师公证管理2016年,海口市司法局发挥职能优势,组织35家市管律师事务所、11家基层法律服务所分别与全市44个司法所签订“所所联合”服务协议,将法律服务资源与基层业务资源有机整合,助力司法所提升综合服务实力。组织20多名资深律师组建“以案释法”宣讲团,在全市开展宣讲活动50多场次。组织15名资深律师组成市电视台法律顾问团,助力电视台举办涉法节目。组织由人民调解、律师公证等组成的法律服务组,深入拆迁区域、打违现场、“双创”整治等重点区域,开展专项法律服务行动,服务保障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顺利推进。 对市管39家律师事务实施年度考核,有3家被为五星级、1家四星级、16家三星级、10家二星级、5家一星级。全年,市管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893家,代理案件9287件,代写法律文书755件,解答法律咨询2886人次;市管公证处共办理公证13150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10195件,国内经济合同公证763件,涉外民事公证2022件,涉港澳台公证170件。

  法律援助2016年,为落实好法律援助这个省委、省政府确立的为民办实事事项和省司法厅确定的年案件数量不低于8000件,接待群众法律咨询不少于2.7万人次的任务,海口市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由2015年的1270元放宽至1430元,放宽幅度12.6%,实现低收入人群全覆盖。将劳动保障、婚姻家庭、申诉案件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依法保障相关困难人群的合法权益。新成立海口市人事劳动仲裁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市有法律援助工作站173个,法律援助联系点404个,全力打造法律援助“半小时服务圈”,最大努力使法律援助更加便民惠民利民。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552件,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9%;为8552人次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经济利益1.12亿元;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36183人次,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34%;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咨询活动134场次。市法律援助中心被评为第五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老年法律维权工作先进集体”。

  司法考试2016年,海口市司法局以推进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考卷、考场、考试、人员”四个安全体系建设为重点,通过健全组织保障,主动协调各单位,开展联动服务等措施,严密组织实施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首次使用“人像比对系统”设备,通过将互联网与国家司法考试信息数据库相连接,实现考生“刷脸”进场,确保海口考区2432名考生、83个考室的教务场所安全,连续5年确保海口考区国家司法考试考务工作“零差错”“零事故”。

  司法所建设2016年,海口市共有44家司法所,其中镇司法所22家,街道司法所21家,开发区司法所1家。有28家司法所完成业务用房建设任务(秀英区7家、龙华区8家、琼山区7家、美兰区6家),因建设用地、旧城改造、资金缺乏等原因,有16家司法所(街道12家、镇3家、开发区1家)没有业务用房,暂时借用(租用)街道办事处或其他单位的房屋使用。年内,有6家司法所业务用房因棚户区(旧城)改造,被区政府征收拆除或列入棚户区改造项目后没有业务用房(美兰区演丰、灵山、白沙街道、海甸街道、蓝天街道司法所,琼山区国兴街道司法所)。以创建现代化文明司法所工作为抓手,全市有12个司法所被命名为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占全省的36.4%;有16个司法所被命名为市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占全市的36.3%。11月18日,海南省司法厅在海口召开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建设现场推进会,云龙镇司法所、三门坡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验在全省广泛推广。

  法治宣传2016年,海口市司法局坚持以法治宣传教育为基础,以“法治海口”建设为主线,以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为载体,以宪法为核心,以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为内容,以传统模式(宣传资料、横幅标语)+新媒体模式(微信、微博、微电影),多方位、全立体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六五”普法期间,共组织开展“法律六进”300多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200多万份;组织法治文艺演出200多场次;实施法治宣传“三进一上一融入”(进网络、进影院、进公园,上普法公益广告、融入戏曲),在全省率先建立“法治海口”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椰城普法”新浪微博,制作全省首部普法微电影《我叫刘学好》,微动漫《诚信守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和“‘双创’我参与 学法我受益”为主题的法治动漫教育片;建设全省首个法治文化广场—美兰区法治文化广场,自编普法话剧《为了明天》和折子剧《法所不容》等法治宣传载体;创新实施“法惠百姓,服务万家”主题活动,有效整合和下沉全市法律服务资源,有效解决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实现全覆盖、全方位、立体化的精准普法格局。“六五”普法工作成效显著,得到省“六五”普法总结验收组及省人大“六五”普法检查调研组的充分肯定。海口市获2011—2015年度“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城市”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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