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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口市司法局 | 打印 |
根据行政复议听证工作需要,我局需采购一套行政复议智能听证系统,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采购要求
1、提供听证语音转写能力,满足在司法局内网部署使用,实时语音平均转写速度≤800毫秒,标准普通话转写正确率≧95%(需提供合法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标识有效的检测报告)。
2、提供一套复议听证应用系统,拥有多端登录同步、听证检索、进入听证、听证控制、说话人麦克风控制、个性化热词、多角色区分识别、保存导出打印、听证实时转写、笔录辅助生成、笔录实时修改、笔录辅助修正、笔录同步确认、笔录电子签名、历史记录查看、系统异常恢复等功能。
3、提供1台大于或等于80英寸的智慧屏、1台高清听证一体机(含硬盘)、1路全景摄像头、3路听证摄像头、1台自动双面(黑白)打印机、6台屏幕不小于25英寸的听证终端、1台电脑终端,并且能够实现听证终端与智慧屏、电脑终端的同步联动,终端设备支持卷宗材料查看、笔录签名确认等功能。
4、提供8个麦克风、声卡以及其他基础网络设施设备。
5、提供语音转写和复议听证应用系统的厂家运维服务及硬件设施保修服务2年。
6、为提升系统的稳定性,听证系统与语音转写能力平台需为同一厂商。
7、提供设备运行的培训、学习。
二、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装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在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纪录。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报价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截止9月27日下午5:00,以送达时间为准)。
四、报价要求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询价有效期内价格固定不变,其报价均包括产品安装、运输、税费等直至交付使用前的所有费用。
2、报价时应就以上货物的售后服务作出书面承诺。
3、供应商需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盖公章)。
4、报价书连同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密封一起,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交至或邮寄至询价单位。
询价单位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栋北楼2003房。
联系人:邱海珊,咨询电话:0898-68723776
海口市司法局
2024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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