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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口市司法局 | 打印 |
根据《海南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管理指导办法》《海南省市县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作证管理规则》的有关规定,海口市司法局拟按相关程序制发本市行政区域内执法辅助人员工作证,现公开询价。
一、项目名称
制作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作证。
二、项目内容(服务内容)
(一)制证对象
参加 2024年度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上岗考试(含补考)分数合格且列入各综合执法单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作证申领名单中的人员。
(二)制证时间
2024年7月30日前完成全市综合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作证制证工作,将制作完成的工作证送至海口市司法局。
(三)制证标准
以《海南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作证标准样式》为标准:一套工作证包括识别卡(PVC或PETG材质)、黑色真皮质卡套(明可视窗)、涤纶挂绳,并有激光全息防伪印章。
(四)制证数量
拟制作约3500份工作证(以实际制证数量为准)。
三、项目要求(服务要求)
1.制证服务提供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制证服务提供方应当严格按照《海南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作证标准样式》排版设计,提供激光全息防伪标识服务。
3.制证服务提供方应当在海口市司法局交付工作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截止日期以制证服务合同约定为准)完成工作证制证服务。
4.制证服务提供方应当及时通知、报告相关工作进展,接受海口市司法局的监督,经审核验收存在工作瑕疵的,需重新进行制作(具体以制证服务合同约定为准)。
5.制证服务提供方应当对海口市司法局提供的相关文件、资料信息和其他情况履行保密义务。
四、参与询价要求
(一)承接制证服务的主体要求
属于依法成立,且具有营业执照的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报价材料清单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作证制定报价书盖章版(含制证服务费用详细构成)。
3.提供一份预制或类似此标准的样本。
五、递交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2024年6月12日—6月18日(五个工作日)。
(二)地点: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三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栋北2楼2029室。
(三)联系人:郭先生,联系电话:0898-68723952。
(四)报价方式:提供纸质件密封(加盖公章)当面送至或邮寄至上述地址。
六、比选办法
我局将对所有收到的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进行比选,确定服务商。
附件:海南省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工作证标准样式
海口市司法局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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