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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口市司法局 | 打印 |
各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市各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水平,为未成年人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我局组建了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请各相关单位用足用好律师团,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律师团工作参照《海南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管理暂行办法》管理。
一、报名时间
2024年4月1日至4月15日
二、报名标准
同时满足以下第一至第四项条件的律师,可以自愿申请加入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
(一)热心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事业,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
(二)近五年没有受过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
(三)执业三年以上或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五年以上;
(四)具有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案件的经验;
(五)具备教师资格、心理咨询等专业特长(具有资质证书)的律师;中共党员律师及获得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的律师优先录用。
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参照《海南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管理暂行办法》(详见附件2)进行管理。
三、报名要求
请有意报名加入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的律师填写《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于2024年4月15日下班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科电子邮箱hksggflfwk@163.com。同时将盖有律师事务所公章的纸质表格(一式两份)邮寄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二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北楼2019室。报名以电子邮箱收件日期为准,如拒绝配合提供纸质报名材料,视为放弃加入律师团。
附件:1.海口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成员报名表
2.海南省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团管理暂行办法
海口市司法局
2024年4月1日
(联系人:禹美丽;联系电话:6872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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