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司法局关于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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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司法局
关于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推荐对象的公示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全国先进行政执法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2〕11号)、《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推荐的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对象的评选报告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3月9日始至2022年3月13日止,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海口市司法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逾期及匿名反映恕不受理。
通讯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3号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北2层
联系电话:0898-68723962
附件:海口市关于推荐全国行政执法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报告
海口市司法局
2022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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