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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3-6/2022-07707 分类: 下属机构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06日
名  称: 直属机构
文  号: 主 题 词:


直属机构

机构

联系电话

机构职责

海口市罗牛山强制隔离戒毒所

0898-65775896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对戒毒人员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创造条件,创建现代文明戒毒所;负责对戒毒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文化教育和劳动技术教育,使其成为遵纪守法,有一定文化知识和劳动技能的自食其力的劳动者;负责戒毒人员的收容、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教以及劳动生产的管理工作;负责戒毒工作干警的管理、教育、考核、奖惩、和思想政治工作,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戒毒工作干警队伍;负责维护戒毒场所的秩序和安全,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负责戒毒人员解教后的追踪调查、总结经验,不断提高教育改造质量;负责对戒毒人员严格管理、心里矫正、药物治疗、体能训练,使其从根本上戒断毒瘾;负责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

0898-66230607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援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规范;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组织协调社会力量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统一办理或协调跨区域的法律援助事物;具体负责“12348”法律服务咨询热线的日常工作,受理公民的法律咨询;指导、监督和检查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业务及案件质量;负责对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社会组织的相关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受有关部门委托,负责与市外、境外法律援助机构交流、交往和联系;负责法律援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检查经费使用情况;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口市荣山学校

0898-65798762 

负责贯彻党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方针,执行国家关于未成年人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对十二周岁至十七周岁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不够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条件的未成年人进行教育矫治。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中心的年度计划以及中长远规划,依法制定并组织实施中心管理教育制度和措施。依法组织对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进行法制、思想、道德、文化以及职业技术教育。负责对有违法或轻微犯罪行为以及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的教育理论研究,积极向上级报告研究成果,提出合理化建议。负责与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协调处理对学员的教育矫治事项。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口市美仁坡戒毒康复就业中心

0898-65712780

协助编制和实施年度计划以及中长期规划,制定管理教育矫治制度和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或社会涉毒成瘾自愿继续接受教育矫治的成瘾人员进行接收和治疗康复工作。依法科学组织对自愿戒毒康复人员继续进行戒毒治疗、法制、思想、道德、文化以及职业技术等教育,使其坚定戒断毒瘾决心,健康回归生活。协调有关部门为自愿进入中心的人员提供劳动就业岗位,保障其相应的劳动收入和生活。负责队伍建设,提高队伍整体素质。负责中心的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配合主管部门与市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协调处理对学员的教育矫治、社会求助等事项。负责组织实施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海口市司法局桂林洋司法所

派出机构

0898-65689883

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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