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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3-6/2023-00034 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年03月22日
名  称: 海普治〔2023〕1号-关于印发《2023年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海普治〔2023〕1号 主 题 词:
时效性:


海普治〔2023〕1号-关于印发《2023年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普治〔2023〕1号

海 口 市 普 法 依 法 治 理 领 导 小 组
海普治〔2023〕1 号
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2023 年海口市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委、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
各人民团体,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2023 年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
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
实。
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
2023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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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3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
推进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关键之年,也是我市深入实施
“八五”普法规划的攻坚之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
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
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省第八次
党代会和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聚焦“走在前列、当好表
率”的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
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服务高质量发展
为主题,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
重点,扎实推进全市“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大社会主义
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切实提高全市普法依法
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
现代化国际化新海口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坚持政治引领,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1.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战
略部署。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全市普法
依法治理工作首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宣讲、研讨交流、专
题培训等方式,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重
要论述和战略部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大
报告中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战略部署是党中央着眼
百年未有之大变局,进一步加强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对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化和发展,是指导建设现代化法治国家
— 2 —
的行动指南,把思想和行动真正统一到党中央的大政方针、
决策部署上来,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责任单位:市委
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区、各开发区,市直各
部门)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
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和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内容,
纳入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重点课程,纳入
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
培养等培训内容,采取专题报告会、学习会、培训班等多种
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
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七进”活动,深化对习近平法治
思想产生的时代背景、深刻内涵、精神实质和指导作用的认
识,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市委组织
部、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综合行政执
法局、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市普治办;配合单位:
市直各部门,各区普治办)
3.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普法依法治理全过程。牢
固树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指导地位,
贯穿全年工作全过程,根据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安排部署,
统筹谋划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以服务人民为宗旨,以解
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广泛宣传民法典、海南自
由贸易港法等贴近群众生活的法律法规。检验普法依法治理
成果以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为标准。(责任单位:市普治办;
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普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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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着眼服务大局,大力开展普法主题学习宣传活动
4.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广泛开展“尊崇宪法、
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主题活动,精
心组织第十个国家宪法日、第六个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
动、宪法宣誓活动,出台《海口市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任命
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办法》,推动宪法宣传阵地建
设提质扩面,运用光影颂宪法、书画说宪法、微课讲宪法、
网络学宪法、集市送宪法等宣传形式,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
传进机关、进单位、进校园、进军营、进企业、进农村、进
社区、进网络、进家庭、进场所“十进”活动,实现宪法宣
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责任单位:市普治办;配合单位:
市直各部门,各区普治办)
5.持续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大力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机
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公共场
所活动,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和普及化;认真开展好
“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系列活动,加强民法典微课、
短视频、公益广告的创作、传播和使用,聚焦典型案(事)
例,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民法典宣传的吸引力、
感染力,增强广大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
力。(责任单位:市普治办;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
普治办)
6.扎实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主题宣传活动。深化海南
自由贸易港法“五进”活动,持续开展“人人学习宣传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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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港法、人人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主题宣传活
动,大力宣传“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相关法律法规,重
点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海南自由贸
易港反消费欺诈规定》《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海
南自由贸易港社会信用条例》等配套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
升社会知晓率。(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普治办;配合
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普治办)
7.常态化开展党纪党规学习宣传活动。将党内法规学习
内容纳入全市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纳入国家
机关普法责任清单,以新修正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
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
督条例》等为重点,组织开展党内法规常态化、制度化集中
宣传学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责
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配合单位:各开发区,
各区,市直各部门)
8.开展其他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按照“谁执法谁普
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
抓好本单位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
宣传。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公共卫生安全、市域
社会治理现代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权益保障、民族
宗教、食药卫生、安全生产、消防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
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办事依法、遇事
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意识。深入开展“4·15”
— 5 —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推动全社会增强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
控能力。深化“6·26”国际禁毒日等主题普法活动,引导
广大群众远离毒品,净化环境。加大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
法、行政复议法、法律援助法、人民调解法、仲裁法、社区
矫正法、信访工作条例等宣传力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加
大地方性法规规章宣传力度,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改、
公布过程中,扩大社会参与,同步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
掌握。(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
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应急管理
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民族事务局等相
关部门,各区普治办;配合单位:市直其他部门)
三、突出重点对象,扎实推进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9.深化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应知
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健全完善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
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制度。落实《海口
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继续
推进领导干部学法、述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国家工作人
员就职宪法宣誓、年度法律知识考试及旁听庭审等工作。行
政执法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 60 学时,一般公职人员不少于
40 学时,参加法治专题讲座、法治论坛等活动不少于 2 次、
现场或网络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不少于 1 次。(责任单位:市
委组织部、市委党校;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普治办)
10.深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
大纲》和未成年人“两法一规”及“护苗”专项行动方案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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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要求,将法治教育融入学校教育各阶段、各环节,将与青
少年学习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机融入开学第一课、国
旗下讲话、成年人礼、毕业仪式、班会、队会等活动中,广
泛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主题演讲、法治情景剧、法治文
艺演出、模拟法庭等活动,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养成。全面
落实《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选优配齐法治
副校长,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强法治教育师资培养,
加大青少年法治教育力度。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
设,年内建成不少于一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责任
单位:市教育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中院、市检察院、
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团市委等相关部门,各区普治办)
11.深化村(居)民学法用法。推动建立村(社区)干
部群众学法常态化机制,村“两委”、社区干部每年集中学
法不少于 4 次,村(居)民代表等骨干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
2 次,做到学法有组织、有计划、有场地、有记录。定期组
织开展村(社区)干部法治培训,提升依法治理理念。继续
深化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年内全市每个自
然村(村小组)要培养不少于 1 名“法律明白人”,实现村
村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普治办;配合单位:市司法局、
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等相关部门,各区
普治办)
12.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普法。建立国有企业
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制度,将企业中层经营管理人员和关键岗
位人员纳入学法重点对象范围,每年企业领导班子集中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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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 4 次。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
服务行业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主体依法经营的
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广大企业职工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
的能力。(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
商联,各区普治办;配合单位:市直其他各部门)
13.加强不同业态从业人员学法用法。全面落实“谁主
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开展分众式、差
异化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基层组织负责人、基层行政
执法人员法治教育,提高基层干部依法治理、依法行政能力;
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商会”活动,加强对非公
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
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法治教育,
引导其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加强对妇女、
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
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电子商务、直播购
物、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络主播等新经济新业态从业人
员的法治教育,不断扩大普法覆盖面和影响力。(责任单位: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民族事务
局、市妇联、市工商联、市国资委、市残联等相关部门,各
区普治办;配合单位:市直其他各部门)
四、突出普治融合,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
14.扎实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
活动。认真落实《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全国守法
普法示范市(县、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省司
法厅、省普治办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全国守法普法示范
市(县、区)”创建活动,使示范创建过程变成推动全社会
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过程。(责任单位:市守法普法协调小
组办公室、市普治办;配合单位:各区)
15.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加强全市“民
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动态管理,组织开展复核工作,提
高创建质量。做好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
核工作。组织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普法骨干培
训班,提升村(社区)组织主要成员法治素养和创建工作水
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普治办;配合单
位:各区)
16.加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贯彻落实《海
口市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
扎实推动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全面“开花”,提升农民群众
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
村局;配合单位:各区、桂林洋开发区、市司法局、市综合
行政执法局、市乡村振兴局)
17.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体系,
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优化基层法律服务
供给,为基层依法治理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因地制宜
推广村民评理说事点、社区“法律之家”等做法,以“法律
进农村”“三下乡”等活动载体,加强乡村法治宣传教育,
引导基层干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让依法解决基层群众身边
事的过程变成提升公民法治素养的过程。开展“依法治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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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企”“依法治网”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单
位:市委网信办、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市工商联,各区普治办;配合单位:市直其他各
部门)
五、坚持文化引领,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8.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根据群众需求,因地制宜
建设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法治长廊、法治驿站、法治书
屋等阵地,有效将法治文化融入群众日常休闲生活中。将法
治元素融入美丽乡村建设中,进一步拓展新时代文明活动中
心、农村文化礼堂等公共设施的法治宣传功能,广泛开展群
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加强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年内每个
乡镇(街道)至少建有 1 个法治宣传栏(长廊);推进琼山
区法治文化广场建设,力争培育海口市药品法治宣传主题公
园争创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市住建局、市资规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旅游文体局、市园
林环卫局、市司法局、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
部门,各区普治办;配合单位:市直其他各部门)
19.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结合群众法治文化需求,
组织引导法治文艺团体和工作者深入挖掘海口地方民俗文
化中的法治元素,加大对海瑞、丘濬等本地历史名人法治文
化的汲取传承,推动法治文化与民俗文化融合发展,编创特
色普法琼戏、小品、情景剧、歌曲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
化作品,依托法治文化公园(广场)等宣传文化阵地,电视、
广播、报刊和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等媒介,开展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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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三巡”(巡讲、巡展、巡演)活动,丰富人民群众的
法治文化生活。组织参加第十九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
展播活动和海南省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活动。(责任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配合单位:各区,各开发区,市旅
游文体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直相关部门)
六、压实普法责任,全面推动全民普法工作纵深发展
20.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
动态管理,建立市直单位普法责任制“三单一函”制度,开
展 2023 年度市直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
活动,加强对普法责任清单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责任单
位:市普治办,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普治办)
21.深化以案释法活动。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
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加强典型
法治案例征集工作,依托主流新闻媒体、新兴媒体和“法律
六进”载体,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和发生在身边的法治问题,
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等活动。
(责任单位:市中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
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普治办;配合单位:市直
其他各部门)
22.加大媒体公益普法力度。全面落实《关于建立媒体
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市属媒体落实公益普法的
社会责任,依托电视、广播、报刊法治宣传频道、专刊、专
栏、公交车、电影院、户外 LED 屏等载体,常态化开展社会
普法,进一步扩大和增强法治宣传的覆盖面和有效性。(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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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海口广播电视台、海口
日报社、市市政管理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直其他各
部门)
23.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督查。按照“八五”普
法规划要求,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督查,做好“八五”
普法中期总结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市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市普治办;配合单位:各区,
市直各部门)
附件:2023 年海口市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任务分工表
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3 月 22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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