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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3-6/2022-07699 分类: 通知公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3月28日
名  称: (以此件为准)(日期修改其他内容不变)中共海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以此件为准)(日期修改其他内容不变)中共海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无编号

各区委、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直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海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 年)
    2021年至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是高质量高标准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的关键五年,也是我市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建设法治海口的关键五年。为统筹谋划我市今后一段时期(2021-2025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根据《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转发<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琼发〔2021〕2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服务保障全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让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素质为主线,以落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着力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推动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2-
    到2025年,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融合发展,公民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格局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全社会普法服务体系更加完善,规范的工作制度体系、精准的工作实施体系、严格的工作责任体系和科学的工作评价体系基本形成。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氛围基本形成。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全民普法具体工作实践中,始终保持全民普法的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至上的工作导向,从满足人民对法治日益增长的需求出发,围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实际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安全感和幸福感。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有针对地开展全民普法,全力服务保障“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以高质量普法和依法治理夯实社会法治基础。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
    -3-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与法治实践有机融合,渗透到法治建设各个环节,引导公民在法治实践中自觉学习和运用国家法律,提升法治素养。
    坚持统筹推进。坚持普法责任制和社会大普法格局“双普”共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供给率、覆盖率和参与率。
    二、突出普法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基层党组织学习重点内容,列为市委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主体班、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的必修课,推动全市党员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平台,发挥宣传阵地作用,系统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广泛覆盖、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全市持续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普及宪法知识,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宪法精神,引导和促进全社会坚定宪法自信、增强宪法自觉。学习宣传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文化建设,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4-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大力宣传民法典的重要意义、鲜明特色和主要内容,阐释好民法典基本原则、基本要求以及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广泛开展民法典法治文化活动,运用典型案例、生活事例、法治故事,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每年5月组织开展好“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因地制宜建设民法典文化公园、广场,让民法典走近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融入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落实民法典教育课程,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民法典学习,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一名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深入学习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持续深入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五进”活动,大力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法律地位及实践价值,以及贸易自由便利、投资自由便利、财政税收制度、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与人才支撑等基本内容;大力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关于市场主体保护、加强风险防范、商事纠纷解决、追究侵权责任等相关规定;大力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
    -5-营商环境条例、商事主体注销条例、商事调解条例、破产条例、征收征用条例等法规制度和规则体系,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组织开展好“人人学习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人人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主题宣传活动。
    (六)深入学习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促发展,围绕服务我市“十四五”规划期间高质量发展目标,大力宣传市场经济领域、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关于平等保护、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法律法规,关于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促进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以法治促稳定,大力宣传教育国家安全、社会安全、网络安全、反恐反诈、禁毒、消防、安全生产、扫黑除恶、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公共卫生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工作。坚持以法治促民生,广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医疗、人口健康、劳动就业、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慈善、社会救助和退役军人、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保护,以及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维权、依法表达诉求,促进社会和谐。
    (七)深入学习宣传我市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大力宣传我市已出台的《海口市烟花爆竹管理若干规定》《海口市养犬管理条例》《关于制止餐饮浪费的决定》等地方立法的宣传工作。加强地方立法典型案例的收集和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提升地-6-方性法规宣传的教育警示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形成学习宣传地方性法规的浓厚氛围,保障地方立法的有效实施。
    三、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
    全面落实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不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一)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海口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通用法律知识和履职培训必修课程,通过组织法治讲座、法治研讨、在线学习等方式,确保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40 小时,参加法治专题讲座活动不少于2次,促使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各级党委(党组)、政府每年组织开展集中学法不少于4次。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制度,每年通过现场或网络参加旁听庭审活动不少于1次。推动常态化日常学法,编制部门、单位、行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实用法律案例库》,落实年度述法和考法制度,提升学法效果。
    (二)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在中小学校普遍设置法治教育专门课程,分学段开齐开足
    -7-法治课程,确保法治教育内容在道德与法治课中的比重不少于1/3。丰富教育方式,充分运用故事教学、情境模拟(如模拟法庭)、法治征文(演讲)、以案释法、法治文艺表演等多种教学方法,增强在校学生法治教育实效。加强法治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加大兼具法学、教育学双重背景的法治教育师资培养力度,在每所中小学校每6个班级至少配备 1名受过专业培养或者经过专门培训,可以胜任法治教育任务的教师,配备1名法治副校长,保证中小学法治教育的师资力量。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中小学法治教育教师培养机制,5年内对所有德育教师和法治教师普遍进行不少于1次法治教育培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实践式、体验式、参与式法治教学,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质量和实效。到2023年,教育行政部门要因地制宜建成不少于 1个青少年法治实践基地。加强特殊青少年群体法治教育,充分发挥基层法庭、检察室、公安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单位和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职能作用,加强对有严重不良行为、农村留守儿童和未成年服刑人员等特定青少年群众的法治教育。
    (三)加强基层干部群众法治教育。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法治教育,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每年组织“两委”干部集中法治教育培训不少于1次,参训率达100%。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专项活动,经常性开展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每年每个村(社区)要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法治宣传等普法活动不少于4场次;要充分运用海口法网、“12348”公共-8-法律服务热线、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村(社区)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等平台和载体,广泛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加强村(社区)群众法治教育,培养村(社区)群众自觉守法的意识,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治教育。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法律知识纳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各类培训内容,充分发挥企业内部法律部门、企业法律顾问作用,制定企业年度学法计划,开展企业员工法律法规培训,确保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30课时。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通过举办专门的法治培训班、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会、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经验交流会、各类法治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不断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提供集中法治教育的机会和平台;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征文评选、法治成果巡展、法治文艺创作演出等具有地方、行业特色的法治文化活动,调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依托传统媒体、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通过开设以案释法、普法先进人物、普法经验交流专栏(专题)等,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提高企业普法实效性。
    (五)加强其他群体法治教育。加强新居民法治教育,运用社区道德讲堂、法治讲堂等阵地,定期开展与新居民切身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新居民法治意识。开展“送法进宗教活动场所”等活动,提高宗教人士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水平。组织普法工作者,加强对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
    -9-宗教人员、归国华侨等群体法治教育,提高其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在海口经商、就业、求学、生活的外籍人员的法治教育和法律服务,引导其知晓我国法律、遵守我国法律。
    四、深化全民普法工作制度机制创新
    (一)积极开展实践式普法。把普法融入到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等法治实践过程。
    在立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在法规规章制定、修订过程中,除依法需要保密的,立法机关要通过公开征集意见、举办听证会及论证会、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等形式,动员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普及相关法律知识。法规规章出台后,立法机关、法规规章执行机关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门户网站公告等方式,实时向社会公众解读,增强社会公众对新颁布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在行政执法和司法办案过程中实时普法。全面执行“执法先普法”,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要制定简单明了、便于理解的执法、司法办案工作指引,使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了解办案法定程序。在实施每一项行政执法、司法办案的不同阶段和不同环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要围绕正在办理的案件或事项,积极向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释法说理活动。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各级行政复议部门要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开展不少于一次普法教育,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各级司法机关要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庭审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广泛开展释法说理活动。-10-
    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实时普法。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各领域,引导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法律援助人员等在提供每一次法律服务、调处每一起矛盾纠纷、参与每一宗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要开展一次普法教育,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利、依法理性维权。
    加强以案普法力度。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制度,广泛开展法官、检察官、律师“以案释法”主题宣讲活动和典型案例发布工作,完善公开开庭、互联网庭审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典型案例及时解读等以案普法工作机制,使典型案(事)件依法办理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二)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制定《关于构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意见》,统筹各种社会资源,推动社会普法工作常态化。加强普法组织建设,推动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和社会公众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广泛开展社会普法活动。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成立由执法司法工作人员、法律实务工作者、法学理论研究工作者组成的普法讲师团,深入开展“百场法治讲座报告会”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加强普法志愿者建设,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教师、专业社会工作者、文艺工作者、媒体从业人员等加入普法志愿者行列,推进社会普法服务体系建设。加强社会力量普法服务建设,推动建立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加大对公益性普法组织、普法工作室、普法文创企业的扶持力度,推动社会普法服务常态化。
    (三)深化新媒体普法。全面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推动
    -11-“报、网、端、微、屏”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建设,形成“电视说法、电台问法、报刊释法、网上学法、短信送法”的媒体全联动普法矩阵。健全完善海口法律服务网、海口普法、部门(行业)微信公众号等代表的新媒体普法矩阵,促进法治宣传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推广海口公共法律服务微信公众号、法律服务智能终端机等载体,探索建立一批共享、便捷、融合的数智法治体验场所和工具,更好地满足群众法治需求,实现互动式、应用式、场景式普法。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一)培育海口特色法治文化。深入挖掘具有海口特色的法治文化资源,促进法治文化与琼戏文化、旅游文化、红色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总结提炼和广泛宣传海口本地良风美俗、家风家训的优秀法治内容,让传承优良家风、依法办事的法治文化得到广泛弘扬。广泛宣传海瑞、丘浚等海口历史名人的法治故事、法治典故和法治精神,引发群众对法治文化的认同。大力挖掘琼剧、公仔戏、八音等海口特色文化,研发创作一批体现海口特色、创意独特、形式新颖的法治文化作品。结合民间节日、时令风俗,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入村(社区)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传播法治文化精神。
    (二)加大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体现法治元素,扩大阵地覆盖面。加强法治主题阵地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等主题法治公园、法治广-12-场、法治文化长廊,扎实开展法治文化(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评选命名活动。到2025 年,各区在现有各种文化阵地的基础上,建成不少于1个主题法治公园(广场),建成 1个省级以上的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各镇街建有不少于1个法治文化长廊,各村(社区)要建有不少于1 个法治文化宣传栏(橱窗)。加强法治文化示范点建设,充分利用现有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图书馆、文化馆、社区文化中心、湿地公园、带状公园等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和场所,积极打造集普及行业专门知识和普及法律知识的“双普”教育基地。到2025年,建成各类“双普”教育基地10家。
    (三)推动法治文化广泛传播。大力开展法治文化作品研发创作。发挥海口市文化场馆等专业团体和专业人才作用,鼓励支持各类文创企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团体和乡村、社区宣传文化骨干、民间艺人、文化能人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打造富有海口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加大法治文化传播力度。继续扩大《看法》《侬家与法》等法治栏目的受众面和影响力。组织开展“我与宪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等各类主题法治征文、法治知识竞赛、法治书法、法治漫画、法治电影、法治微视频征集活动,建立优秀法治文化作品库,加大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宣传、展演和展示力度,提升法治文化的吸引力。大力开展法治文化惠民行动,充分利用“三下乡”等活动,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活动,在节假日、法律法规“颁布日”“实施日”“纪念日”等时间节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引导社会公众主动融入法
    -13-治文化、参与法治建设。
    六、推进依法治理
    (一)扎实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加强“一核两委一会”乡村治理机制,广泛推广和运用“枫桥经验”、乡村治理积分制、“道德红黑榜”、议事堂等成功做法,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市民公约在基层治理的重要作用,健全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机制,不断加强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等机构的法治保障力度。加强村(社区)议事堂建设,发挥“讲法、说事、通情、达礼”功能作用,推动基层依法有序自治。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学法守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到2025年,每个村(社区)不少于 10名“法律明白人”户“学、2法守法示范户”。高质量开展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2025年争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3个以上,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0 个以上,服务和保障乡村振兴。
    (二)扎实开展依法治校。制定全市依法治校标准,深入开展“法治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建立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推进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健全完善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加强学校内部安全和周边治安秩序、文化环境、交通秩序、安全生产、食品卫生安全等各方面的依法治理,加强校园欺凌、电信网络诈骗、非法传销、套路贷等方面的治理。健-14-全教职工和学生权利救济机制,建立健全涉校矛盾纠纷调解组织,依法调处化解校园矛盾纠纷;做好有经济困难师生的法律援助,依法维护校园正常秩序。
    (三)扎实开展依法治企。加强企业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大力开展企业竞争合规管理培训,加快企业法治合规人才队伍建设,在每个企业都配有法治合规队伍,提高企业依法合规管理能力。全面落实企业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提升企业风险防范能力。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大力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建立失信企业警告惩戒机制,增强依法诚信经营意识与合规理念。
    (四)扎实开展网络依法治理。开展“法律进网络”活动,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办网。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深入实施中国好网民和网络公益工程,大力开展“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等网络普法活动,广泛宣传互联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网民法治素养,推动依法上网。落实网络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网络企业的管理。大力开展“净网”“清朗”专项治理行动,督促网络平台依法履行审核和监管责任,做到依法管网。
    (五)扎实开展行业依法治理。全面实施“谁主管谁负责”,加强行业管理指导。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强化监管服务职能作用,大力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在行业协会、商会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全覆盖制度,发挥法律顾问专业优势,推进行业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
    -15-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六)扎实开展专项依法治理。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广泛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应急时期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引导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行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治理活动,广泛开展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环保、电信网络诈骗、离岛免税“套代购”、非法集资等专项依法治理活动。加强对各区、镇(街)、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考核工作,提高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七、加强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部门(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经常听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全民普法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市、综合绩效考核、文明创建考核和实施乡村振兴建设考核评价内容,在平安海口、法治海口、法治政府等考核中设置分值权重。各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各区、各部门(系统)、各行业普法机构要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系统)、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形成全面落实实施规划的合力。-16-
    (二)深化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制度,定期开展履职评议活动,提升精准普法质效。继续制定发布普法责任制清单,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考评验收的管理模式,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压实全民普法责任。健全以案普法制度,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开展典型案例年度征集活动,加强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整理编辑工作,推动相关部门建立司法、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公开发布制度。落实“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推进普法责任全覆盖。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加强对基层普法工作的支持保障力度,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创造更好条件。加强基层普法工作队伍能力建设,各级普法主管部门5年内要对市、区两级普法骨干轮训不少于 3次。加强普法工作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法学会、律师协会等学术团体和研究机构作用,深入开展普法工作研究,推进理论创新,为全面提升全民普法工作水平提供理论支撑。
    -17-
     (四)加强经费保障。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将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原则上不得低于人均0.6元,足额划拨、专款专用,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
    (五)严格考核评估检查。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动态监测。认真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对工作突出的进行通报表扬。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依托社会调查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对全市普法工作成效进行客观评估,了解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成效。注重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化落实,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提出整改要求或通报批评。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本规划认真制定五年规划或实施方案,确保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中共海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18-
    2022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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