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 口 市 司 法 局
海司函〔2023〕227 号
海口市司法局
关于征求《海口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
(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
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中级法院、
市检察院、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律协海口工作站,各立法基
层联系点、各立法咨询专家: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2023 年度立法计划的
通知》(海府办函〔2023〕45 号),《海口市法律援助办法》(以下
简称《办法》)是 2023 年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由我局负责起草
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我局参考贵州
省、四川省、北京市、深圳市、武汉市、成都市等地法律援助有
关规定,结合海口实际,起草了《办法》(修正草案初稿),并于
2023 年 3 月 20 日书面征求各区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
委编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税务局等单
位修改意见。4 月 10 日至 14 日,我局专门赴武汉市、成都市开
展法律援助立法调研。结合调研成果及各有关单位反馈的修改意
见,我局对《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并将标题修改为《海口市法
律援助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保证立法的科学性、民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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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操作性,特向各单位部门、专家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
于 6 月 2 日前将书面修改意见函告我局,无意见的,也请函复。
此函。
附件:海口市法律援助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海口市司法局
2023 年 5 月 19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饶立玮,联系电话:68722046:电
子邮箱:hksggflfw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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