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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3-6/2024-00038 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4年03月25日
名  称: 海普治办〔2024〕6号关于印发《2024年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  号: 海普治办〔2024〕6号 主 题 词:
时效性:


海普治办〔2024〕6号关于印发《2024年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海普治办〔2024〕6号

中共海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守 法 普 法 协 调 小 组 办 公 室 文 件
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海普治办〔2024〕6 号
关于印发《2024 年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普治办、市直各部门:
现将《2024 年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海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代)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杨熠浩,电话:68723945)
2024 年 3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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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24 年是新中国成立 75 周年,是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
攻坚之年,也是我市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突破之年。
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
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
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第
八次党代会和八届省委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
党代会和十四届市委历次全会精神,以全面落实“八五”普
法规划为引领,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为主线,以落
实普法责任制为抓手,以满足群众法治需求为目标,加强社
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为加快推进自贸
港核心区建设和海口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一、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
治思想
1.深入学习宣传党的二十大精神。依托“海南省智慧普
法依法治理云平台”,运用集中宣讲、研讨交流、专题培训
等方式,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全面、系统、深入学习,完整、
准确、全面领会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
引导国家工作人员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
力,把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总目标、总方向、总要求落实到各
项普法工作全过程。(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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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各区、各开发区,市直各部门)
2.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继续推动习近平法治
思想大众化传播,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
中心组和国家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市委党校(行政
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重点课程。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
各类普法阵地、宣传平台等,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
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
企业、进军营、进网络,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全民普法
的全过程各方面。(责任单位:市普治办、市委组织部、市
委宣传部、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市政管理
局等相关部门;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普治办)
二、围绕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广泛开展以宪法为
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3.深化宪法学习宣传。以人民代表大会成立 70 周年为
契机,采取主题征文、书画作品征集、专题讲座等方式,抓
住领导干部、青少年、网民等重点群体和学校、农村、社区、
网络等重点阵地,深化宪法学习宣传进机关、进单位、进校
园、进军营、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网络、进家庭、
进场所“十进”活动。组织开展 2024 年国家宪法日、“宪法
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普治办;配合单位:
市直各部门,各区普治办)
4.持续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大力组织开展民法典进机
关、进单位、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公共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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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活动,推进民法典学习宣传常态化和普及化;组织开展
2024 年“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月活动,依托各
级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加强民法典通俗读物、短视频、公
益广告的创作、传播和使用,增强民法典宣传的吸引力、感
染力。(责任单位:市普治办;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各
区普治办)
5.大力开展党纪党规学习宣传。将党内法规学习纳入全
市各级党组织“三会一课”学习内容,纳入国家机关普法责
任清单,重点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组织开展党
内法规常态化、制度化集中学习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
部严格遵守党章党规。(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
部;配合单位:各区、各开发区,市直各部门)
6.广泛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学习宣传活动。聚
焦经营主体“急难愁盼”问题,组织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
境专项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
序、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法律法规,加
强对国家工作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网民和社会公众的
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进重点园区普法
活动,重点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配
套法规。采取宣传路演、宣传展览、专题讲座、多媒体宣传
等形式,深入重点镇街、重点商圈开展打击离岛免税“套代
购”综合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普治办、市委宣传部、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政管理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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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私办、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海口综合保税区、海口国
家高新区;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普治办)
7.持续加强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
传。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
普法责任制要求,抓好本单位本部门执行的法律法规和管理
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大力宣传国家安全、涉外、社会保障、
食品药品卫生、扫黑除恶、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禁毒、消防、
信访、防治家庭暴力、个人信息保护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加
大地方性法规规章宣传力度,在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修改、
公布过程中,扩大社会参与,同步解读,方便社会公众理解
掌握。(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市政管
理局、市妇联、市信访局、市国家安全局等相关部门,各区
普治办;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三、大力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强化重点对象法
治教育
8.强化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
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
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集体学法、重大事项决策会前
学法制度,继续推进领导干部学法、述法等工作。落实《海
口市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国
家工作人员每年学法不少于 40 学时,参加法治专题讲座、
法治论坛等活动不少于 2 次、现场或网络参加旁听庭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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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于 1 次。(责任单位:市普治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
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配合单位:
市直各部门、各区普治办)
9.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
纲》《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强化法治副校长
能力素质培训,持续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参观活动,积
极运用故事教学、模拟法庭(如情境模拟)、法治征文(演讲)、
以案释法、法治文艺表演等多种教学方法,增强青少年法治
教育实效。围绕“护苗”专项行动工作要求,扎实开展未成
年人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继续开展法治宣讲进校园、
进社区、进农村“三进”活动。建立中小学校校外法治辅导
员普法指南,加强中小学校校外法治辅导员管理考核,确保
校外法治辅导员认真履行职责。(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团
市委;配合单位:市公安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司
法局、市民政局等市直相关部门,各区普治办)
10.强化村(居)民法治教育。健全完善村(社区)干
部群众学法常态化机制,村“两委”、社区干部每年集中学
法不少于 4 次,村(居)民代表等骨干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
2 次。定期组织开展村(社区)干部法治培训,提升依法治
理理念。深入开展“法律进农村”“法律进社区”专项活动,
年内每个村(社区)要组织开展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集
中宣传等普法活动不少于 4 场次。(责任单位:市普治办、
各区普治办;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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振兴局等市直相关部门)
11.强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法治教育。健全完善
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集中学法制度,年内国有企业领导班子集
中学法不少于 4 次。组织开展“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商会”
活动,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较多的劳动密集型行业和服务行
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以及电子
商务、直播购物、外卖骑手、快递小哥、网络主播等新经济
新业态从业人员的法治教育。(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市
场监督管理局、市市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工商联,各区
普治办;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12.强化其他群体法治教育。加强对妇女、残疾人、老
年人、老干部、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法治宣传教育,提
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强对宗教界人士和信教
群众法治教育,引导其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
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法治教育,提升其法治
理念。〔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司法局、市退役军人事务
局、市妇联、市残联、市委统战部(市宗教事务局)、市老
干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普治办;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四、聚焦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
义法治文化建设
13.持续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落实《海口市深
化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
强化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各单位要依托已有的各类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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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党建等基地,采取“+法治文化”的方式建成 1-2 个法
治文化阵地;秀英区、龙华区、美兰区要整合社会法治教育
资源,采取体验教学、实践模拟的形式,建设不少于 1 个社
区法治服务驿站;琼山区要紧扣弘扬宪法精神、社会主义法
治精神,在年内建设 1 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获评
“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村(社区)要升级完善
法治文化阵地,争创全省首批法治教育基地;要升级完善村
(社区)法治图书角,打造村(社区)示范法治图书角不少
于 10 个;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阵地,加强红色法治文化
保护和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住建局、市
资规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旅游文体局、市园林环卫局、市
司法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普治办;配合单位:市
直相关部门)
14.实施法治文化惠民行动。结合群众法治文化需求,
组织引导各类文创企业、文艺团体、群众文化团体和乡村、
社区宣传文化骨干、民间艺人、文化能人,结合琼剧、公仔
戏、八音等海口特色文艺形式,融入海瑞、丘濬等本地历史
名人法治文化,创作法治文化作品,开展法治文艺巡演,有
效融入“三下乡”“我们的节日”、乡村文化节等系列主题活
动。围绕“法治文化+互联网”,运用“菜单式”“订单式”,
推动法治文化创作单位与法治作品需求单位互融共通,持续
推送法治文化作品。 组织参加全国和全省普法短视频、法治
动漫等作品征集活动。(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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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单位:各区、各开发区,市旅游文体局、团市委、市总
工会、市直相关部门)
五、深入推进基层依法治理,不断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
水平
15.持续加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扎实开展
第十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年内争
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不少于 1 个。根据省级部
门部署安排,组织开展“海南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创建工作。组织对已获评全国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
区)”的村(社区)“回头看”,加强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
(社区)”动态管理,推动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法治
乡村建设水平。(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民政局;配合单
位:各区)
16.持续深化基层依法治理。广泛推广和运用“枫桥经
验”、乡村治理积分制、“道德红黑榜”“议事堂”等做法,健
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落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
制度,不断加大村(居)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司法
所、基层法庭等机构为群众提供法治保障的力度。加强“农
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指导,年底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
范户”覆盖到全市每个行政村,年内至少开展 2 次以上“农
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集中培训。大力实施“1 名村(居)法
律顾问+N 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提升全市“法律明白人”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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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的法治能力和素养。开展“依法治校”“依法治企”“依法
治网”等基层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
委网信办、市中级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
市市政管理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司法局、市乡村振
兴局、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各区普治办;配合单位:市直
相关部门)
六、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持续推动全民普法工作强基
扩面
17.探索构建社会大普法工作格局。制定出台《关于构
建社会大普法格局的实施意见》,明确社会普法主体,强化
社会普法举措,统筹各种社会资源,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
责、社会参与、各方协同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机制。(责任
单位:市普治办,配合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普治办)
18.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继续落实“三单一函”制度,
加强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动态管理,开展 2024 年度市直
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加强对普法
责任制实施情况的检查督导。(责任单位:市普治办,配合
单位:市直各部门,各区普治办)
19.深化以案释法活动。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引
导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依托主流新闻媒体、
新兴媒体和“法律六进”载体,围绕社会公众关心和发生在
身边的法治问题,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
普法”等活动。加强典型法治案例征集工作,年内征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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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法治案例不少于 20 个。(责任单位:市中级法院、市检
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政管
理局等相关部门,各区普治办;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20.加大媒体公益普法力度。全面落实《关于建立媒体
公益普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市属媒体落实公益普法社
会责任,联动各级各类政务新媒体平台,依托电视、广播、
报刊法治宣传频道、专刊、专栏和公交车、电影院、户外 LED
屏等载体,建成“报、网、端、微、屏”全媒体法治传播体
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交通港航局、
市市政管理局、海口广播电视台、海口日报社等相关部门;
配合单位:市直相关部门)
附件:1.2024 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责任清单
2.2024 年海口市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任务分
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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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 年3 月2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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