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公文直通车 >> 报告
索 引 号: 00817923-6/2022-06266 分类: 报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3月09日
名  称: 关于上报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有关情况的报告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关于上报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有关情况的报告

无编号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根据关于上报贯彻落实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精神有关情况(海委督办[2018]17号)的通知精神,现将海办发[2017]48号文第一百零八条的相关内容报贵办汇总:
    一、主要做法
    一是组织进行法律法规学习。组织我局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工作人员对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学习。特别是加强领导班子专题学法,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学法制度、机关干部法律法规学习制度,紧紧围绕公务人员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主题,积极开展法制讲座,组织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的学法氛围。年初制定了局党组中心组年度理论学习计划,按照计划安排,已组织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12讲》《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及新《中国共产党章程》等、的学习,努力用党的先进性理论和时事政策武装领导干部头脑。同时,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和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活动,采取谈心交流、个别谈话等方法,丰富干部学
    —1—习培训方式,确保队伍的正确政治立场,促进全员综合水平的提高。
    二是严格规范我局规范性文件审核管理。及时审查、清理、报备涉及司法行政内容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政府合同。一方面,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的监督管理,完善《海口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部门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报备制度,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需经局法规处法核后向市政府报备。按照市法制局清理规范性文件的工作要求,组织人员对涉及我局工作内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报送。加强对本局法制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切实发挥本局法制机构的审核把关作用,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的各个法定环节,进一步提高工作的规范化水平。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进一步规范工作标准。另一方面,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海口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规定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部门如签订和履行的政府合同必须及时报备。
    三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切实做好立法、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法及复议、应诉工作,由法规处作为局法制工作机构,目前该处人员编制4人,在岗3人,能有效开展立法、复议和应诉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是法制队伍薄弱。由于受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
    —2— 社会各方面对立法工作认识不到位,加上我局法制工作机构人员较少,专业人员缺少,立法人才缺乏,有法律专业知识或从事过法律事务的人数比例低,对地方立法程序、内容、要求不甚了解,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立法工作的进展。
    二是立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近年来我局参与立法工作较少,缺乏立法工作基础,在立法程序及技术上,法规体例结构、法言法语运用需逐步完善、规范。
    三、下步措施
    一是加大培训力度。以提高立法能力建设为中心,采取多种方式,加大对局法制工作机构人员的法制理论、立法技术和能力的培训力度,保持法制机构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法制机构工作人员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恪守以民为本、立法为民理念,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历史使命感和职业自豪感,积极主动做好法制工作。要加强学习,不仅要具备较高的法律专业水平,还要懂得司法行政以外的各个方面相关知识。
    海口市司法局
    2018年3月8日
    —3—


相关附件:

相关文档: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司法局”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