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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3-6/2022-09093 分类: 报告;业务工作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6月05日
名  称: 海口市司法局贯彻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情况报告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司法局贯彻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情况报告

无编号

 市委宣传部:
    根据市“双创”工作指挥部督查考核组《关于贯彻落实<海口市贯彻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工作方案>的专项督办通知》要求,涉及我局的责任有两项:第1项是“进一步增强市民文明意识”和第15项“提高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效能”,现将我局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提高市民群众国家意识、法治意识,我局结合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依托“法律六进”活动,把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法治教育融入到各项活动中,2017年5月,共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91余场,共发放法治宣传、“双创”法律知识、禁毒等各类宣传资料近3.2
万余份。
    (一)深入开展“禁毒预防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单位、学校、企业、社区、农村等地开展“禁毒预防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以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学校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46场。如
5月25日上午,琼山区“邻里粽香话端午构建和谐邻里情”便民惠民文化活动在府城三角公园隆重举行,琼山区司法局借助活动现场,联合区志愿服务联合会,区委宣传部、区团委、区禁毒办、区卫生局、区健康教育所等开展“双创”法治禁毒宣传活动,并现场发放禁毒宣传资料1200多份,800多名群众接受宣传教育。
    (二)依托重大纪念日、节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端午节、“六一”儿童节、全国防灾减灾日、助残日、科技活动月、虎门销烟纪念日等重要纪念日为契机,指导各区司法局、街道司法所在永兴镇、明珠广场、云龙镇、龙泉镇等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3
余场。
    (三)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组建了海口市大学生普法志愿服务队、龙华区普法志愿服务队琼山区普法志愿服务队、美兰区普法志愿服务队等多只普法志愿队伍,践行志愿服务精神,以文艺汇演、“快闪”、送法上门、课堂活动等形式,深入龙桥学校、怡海花园、明珠广场、滨涯社区等地开展“志愿服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2余场。
    二、存在问题
    (一)虽然全市各级部门根据职能精心组织了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仍待提高,需要继续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双确保创”国检达标。
    (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没有真正落实,多数单位还没有认识到“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落实本部门的普法责任还有待于加强,各单位需认真学习提高认识,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三、工作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知晓率。继续大力推进全民学法用法工作,在全社会开展全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全民学法用法,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确保“双创”法治宣传教育社会知晓率≥80%。
    (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认真按照“谁执法谁普法”和“谁主管谁负责”的普法要求,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教育活动,推动普法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将法治宣传教育与各部门职能相结合,确保各部门法律法规在全市得到普及,提高广大市民群众的法治意识,为打赢禁毒人民战争,海口“双创”和建设国际化滨江滨海花园城市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海口市司法局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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