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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3-6/2022-06523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6年06月30日
名  称: 海口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权力运行,促进廉政勤政建设和依法行政,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不断加强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把政务公开与依法行政结合起来,充分发挥依法行政职能作用。通过实行政务公开,依法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对局机关及工作人员行使权力的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基层、为群众提供规范服务。

   基本原则: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外,所有政府信息都要公开。

   二、政务公开内容

   (一)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凡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运用行政权力办理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各类事项,除涉密事项外,都要向社会公开。

   1.市局制订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以及重要工作目标与实施、完成情况。(随时公开)

   2.行政职能、科室设置、领导分工以及科室和个人职责范围。(随时公开)

   3.包括初审、备案等职责范围的行政许可、管理事项以及行政处罚事项的内容、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结果。(随时公开)

   4.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当事人投诉途径、处理办法。(随时公开)

   5.公开法律服务部门及执业人员的年检注册。对一年一度的年检注册结果进行公开,让社会知晓有执业资格及准予执业的法律服务部门和人员。(年度公开)

   6.公开清理整顿法律服务市场有关情况,对清理出的违规从事法律服务的部门、人员实行清退,并向社会公开处理结果。(随时公开)

   7.公开执业纪律和收费标准。各法律服务部门要按相关收费规定,根据服务范围制作公示栏,公开执业人员名单、执业纪律、办案程序及收费标准,实行亮证服务。(随时公开)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市局认为需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

   (二)局内部事务公开事项

   除按规定需要保密的涉密事项之外,凡是涉及全局改革、发展、建设的重大决策,事关全体干部职工民主权利、切身利益的事项,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公开的内部事项,原则上都应公开。

   1.局内部各项管理规章制度、章程,年度工作岗位目标责任制及考核、奖惩措施,全局性或重要工作决策、改革方案。(随时公开)

   2.财务收支情况。主要包括预(决)算执行情况,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三公经费开支情况,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差旅等费用的开支情况,大额资金使用和重大固定资产处置情况。(季度公开)

   3.干部的任免及调整情况(提拔任用的应任前公示),干部职工的奖惩及评先、评优情况。干部职工年度述职、民主评议结果等情况。(随时公开)

   4.局班子成员年度执行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情况,领导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有关情况,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执行情况。(年度公开)

   5.除上述事项外,对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事项原则上均应及时公开。(随时公开)

   三、公开程序

   1.公开时间:年度应公开的事项,在年底或次年初公开;每半年应公开的事项,于1月20日、7月20日前公开;季度应公开的事项,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公开;每月应公开的事项在当月底或下月初公开;随时公开的事项应及时公开。

   2.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主要通过海口市司法局网站公开。内部事务通过走廊LED屏和公告栏公开。根据需要有的事项可以通过文件等书面形式公布,也可以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通报。

   3.公开程序:政务公开的程序应坚持先研究、后公开的原则,遵循内容确定、审查把关、组织实施等步骤。一是拟定公开内容,由各责任科室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开事项的具体内容。二是审查核定,将拟公开的内容、方式等情况提交分管领导审定,重大事项应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审定。三是实施公开,将经审核后的事项内容按规定范围公布。四是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改进。五是归档备查,公开的材料应及时归档留存,妥善保管。

   4.各部门具体分工安排:局办公室主要负责对外的政务公开工作和资金预决算、行政管理和装备采购的政务公开工作;局政治部主要负责组织人事、培训和局机关党务公开工作;局基层主要负责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的政务公开工作;局社矫主要负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的政务公开工作;局律公处主要负责律师行业公证行业的政务公开工作;局法规司法考试处主要负责国家司法考试和规范性文件的政务公开工作

   四、监督保障措施

   1.市局办公室应认真制定局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处理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

   2.加强海口市司法局网站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及时、准确更换网页的内容,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良好的条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绩效考评工作,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感,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

   3.局纪检监察部门对市局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设立政务公开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调查处理群众的举报、投诉问题,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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