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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司法局到琼山区督导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2022-06-28 10:25:19 来源: 海口市司法局 打印

 为进一步了解村(居)法律顾问的聘任、管理、考核和村(居)法律顾问平台的使用等情况,摸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存在的“短板”,充分发挥好村(居)法律顾问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作用,着力提升法律服务能力,解决村(居)在基层治理的各类问题,提升社会法治化水平, 根据《海口市司法局关于村(居)法律顾问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督察的通知》要求,2022年6月27日市司法局四级调研员戴光明、市律公科吴中惟科长一行到琼山区潭口村委会、龙富村委会、龙塘社区居委会督导工作,区司法局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人及龙塘司法所长等人陪同检查督导。

戴光明调研员强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是党中央着眼服务基层人民群众的一项重大法治化举措,也是一项便民化重要举措,使群众足不出村即可享受到“家门口”的法律服务,困难群众及时得到法律服务。并通过以网络化和上门服务方式,解答群众的法律咨询,参与调解矛盾纠纷,定期举办法律知识讲座等,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矛盾纠纷,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的贡献。

督导组指出存在的问题:一是经费保障不足,与省厅要求标准还存在较大差距,要求我局积极争取费用支持,解决村(居)法律顾问的基本保障;二是要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对海口法网中“村居法律顾问”模板的使用率,要通过宣传、新媒体等手段让更多的群众知晓平台;三是要严抓村(居)法律顾问队伍管理,履行好合同约定,服务好基层人民群众;四是各司法所要充分发挥“桥梁”的纽带作用,要将加强法律顾问的沟通和交流,将本村存在的各类矛盾纠纷和有法律服务的人民群众登记、汇总等,与法律顾问共同商讨,提出解决的方案等。

近年来,琼山区司法局立足服务人民群众工作实际,认真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各项工作制度,坚决贯彻执行《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海口市司法局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形成最优质化的服务模式,在一村(居)一法律顾问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提档升级,通过服务团队升级和整合资源,形成“村(居)法律顾问一对一或一对二、律所包片、律所合伙主任区域负总责”的服务模式,同时,进一步优化服务方式,采取“线上+线下”服务模式,创新多种服务方式,最大限度节约服务资源,将有限的法律服务资源尽最大可能服务到每位群众。突出党建引领的“核心”作用,通过开展“律师所+村党支部结对”系列活动,以“结对共建”的方式,强有力推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村 (居 )依法治理能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基层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夯实依法治区根基,做到“小矛盾不出村(居),大矛盾不出镇(街)”的基层区域治理新模式,助力乡村振兴建设。

同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创新工作方法:一是实行下村前预约机制,即将一些有法律服务需求的群众,约定某个时间,待村(居)法律顾问下村时统一解答,实现了将有限的法律资源集中解决群众急难问题;二是开展网络化服务,主要通过微信、电话开展问题解答灵活多样的服务方式,并重点推动海口法网使用,让人民群众在网络上享受优质服务;三是“司法所+律师”共同下村服务,利用司法所掌握熟悉情况的优势,为村(居)法律顾问介绍有关情况,方便问题的有力解决;四是“律师+乡村法律明白人”模式组织开展法律服务,形成法律服务合力;五是强化村居法律顾问管理,制定《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考评规定》,实行日常考核加年终考核相结合方式,实行100制和加分制衡量工作开展情况。下步我局将扎实推进此项工作走深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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