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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口市司法局 | 打印 |
为贯彻落实省、市“我陪群众走流程”工作部署精神,推动我市公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根据《海口市2023年公证案件质量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要求,11月14日下午,海口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陈月一行到海口市椰海公证处,采取“参与检查”的形式,对公证案件文书质量进行检查。市司法局三级调研员李茂东、海口市南海公证处主任林晓斌、海口市椰海公证处副主任王刚(负责人)等相关人员陪同。
此次检查采取随机抽取、集中检查的方式进行,共抽取椰海公证处公证案件文书116份(抽取每名公证员2023年办结的公证案件文书不少于15份)。陈月局长与检查组工作人员一起,从公证申请受理、法条告知、事项审查、制作笔录、出具公证书、送达以及公证收费等环节,对涉及继承、委托、声明、证明等类型的公证案件文书进行现场检查。
检查后,陈月局长对检查情况进行现场通报,指出公证案件文书存在的问题,如个别公证书存在错字、漏字;公证书出证日期与落款日期不一致;已核实的公证材料未加盖“核对章”,公证审查程序不严谨;当事人在一份公证书中对两个不同自然人的继承权作放弃继承权的声明,违背“一事项一公证”的办证原则等。王刚副主任表示虚心接受检查组的检查意见,第一时间落实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公证处全体公证人员,引以为戒,确保此类错误不再发生。
陈月局长指出,公证案件文书质量是评价一个地方公证行业发展好坏的“硬指标”,也是公证行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生命线”和“底线”。做好公证案件文书质量监管,要从三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要继续加大公证案件文书质量检查力度,采取定期、不定期,自查、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等多种方式,持续加大监管力度,筑牢“公证案件文书质量”这条“生命线”。二是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形成“问题清单”,对标对表督促落实整改。并采取“回头看”“倒查”的方式,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确保发现问题切实整改到位,严守“公证案件文书质量”这条“底线”;三是建立健全公证案件文书质量常态化监管机制,确保监管工作常态长效,推动我市公证事业不断向前向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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