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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律专家咨询机制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解读
2021-06-23 15:05:00 来源: 海口市司法局 打印

《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律专家咨询机制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解读

一、制定《通知》的背景是什么?

党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决策咨询工作。2015年1月20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要健全中国特色决策支撑体系,大力加强智库建设,以科学咨询支撑科学决策,以科学决策引领科学发展。       

随着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深入推进,我市在开展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有时会遇到涉及具有探索性、创新性的重要改革内容,可能存在是否违反或者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问题,或者涉及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或者涉及敏感领域,相关方面对决策内容存在较大争议的决策事项。为破解自由贸易港建设过程中的法律难题,有必要健全完善法律专家咨询机制,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等情况的发生。

二、《通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通知》的主要内容分为三个部分。首先是“总体要求”部分,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核心内容为“工作机制”部分。一是明确开展法律专家咨询的事项范围;二是规定法律专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三是提出选择法律专家的基本要求;四是明确开展法律专家咨询的方式和程序;五是强调要注重法律专家咨询成果的运用。

“组织保障”部分,提出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要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推进,还要培育法律专家队伍,强化指导监督。

三、需要开展法律专家咨询的事项范围包括哪些?

各单位在拟订重大行政决策草案或者审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过程中,涉及下列决策事项的,必须开展法律专家咨询:

    1.涉及具有探索性、创新性的重要改革内容,可能存在违反或者突破现行法律、法规的问题的;

2.涉及重大、疑难、复杂法律问题,相关方面对决策内容存在较大争议的;

3.经合法性审查认为相关合法性问题需要开展法律专家咨询的;

4.决策承办单位或者决策机关认为有必要开展法律专家咨询的。

四、选择法律专家的基本要求有哪些?

法律专家由决策承办单位负责邀请、委托。选择法律专家应当坚持专业性、代表性和中立性,参与咨询论证的法律专家应当具有与决策事项、拟研究论证的主要问题相关的理论研究或者实践经验,应当选择不少于3名以上单数法律专家参与咨询论证,注重选择持不同意见的法律专家,不得选择与决策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或者参与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的法律专家。

决策承办单位应当根据决策事项涉及的领域、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等实际情况,择优确定拟参与咨询论证工作的法律专家名单。可以通过公开方式征集法律专家,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邀请相关领域的法律专家。依法应当实行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和相关制度执行。

    制定《通知》,是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 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充分发挥法律专家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提高法律专家咨询论证质量,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


海口市司法局关于《关于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律专家咨询机制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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