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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口市中小微企业“金保贷”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2020-11-23 15:08:00 来源: 市司法局 打印
关于《海口市中小微企业“金保贷”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必要性

(一)落实海南自贸港政策的迫切需要。《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对海南自贸港的重点发展产业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进自贸港方案落地实施,有必要针对我市中小微企业推出配套支持产品,培育一批实力强、竞争力高的中小微企业,为我市推进自贸港建设作出贡献。

(二)解决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帮助中小微企业获得高额度、低利息的贷款,以“降成本、降风险”促进中小微企业“增信用、增信心”,激发银行放贷积极性,进一步缓解我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落实市政府工作报告和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今年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建立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同时,“设立海口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共担产品‘金保贷’”这是海口市委办 市政府办联合印发《海口市营商环境提升行动方案(2020-2025年)》(海办发〔2020〕41号)获得信贷方面的一项提升举措。

二、主要思路和依据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海口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共担机制的指示精神,根据“国办发〔2019〕6号”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以及财政部《政府性融资担保相关文件政策》的有关要求,市金融办会同市财政局有关部门,探索通过建立“政府、担保公司、银行、企业”风险共担机制,推动实现“四个一”(实现一个目标、设立一个产品、建立一个平台、形成一个机制),鼓励银行机构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制定本实施方案。

三、起草过程

4月份起草本文至今,我办多次书面征求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科工信局、市审计局、市司法局、市担保机构、建行海南省分行、海南银行、海口农商行、邮储银行海口分行等单位意见,并在期间多次召集市财政局、市担保机构及多家银行举办座谈会讨论,对相关意见进行了采纳修改。6月11日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原则通过,我办根据市领导及各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汇总修改及完善。按照上市政府常务会之前再次征求意见的要求,我们对10月市财政局等所回复的意见全部采纳修改。

四、框架内容

《意见》分为四个板块:

(一)“金保贷”风险共担模式:明确了风险补偿资金的设立、用途。

(二)“金保贷”贷款对象:注册在海口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产业发展方向、连续正常生产经营在一年以上,有贷款需求、未被列入各领域严重失信名单的中小微企业。

(三)“金保贷”贷款用途:重点扶持本地旅游业、现代金融服务业、高新技术教育文化产业、互联网产业、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医疗健康产业、会展业、现代物流业、油气开发及加工产业、医药产业、低碳制造业等行业中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

(四)“金保贷”管理:设立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各成员职责。

(五)“金保贷”业务流程:规定了“金保贷”贷款的额度、期限及费率,并对风险代偿、风险控制、不良处置、坏账管理等内容予以明确。


相关链接: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小微企业“金保贷”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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