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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司法局关于
对政协海口市十五届一次会议第101号提案
的会办意见
市农业农村局:
市政协转来杜建胜委员《关于乡村振兴建设的建议》(101号)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就会办意见函复如下:
我局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建设工作,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充分发挥普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优势,通过抓实“一项创建活动”,建立“一项调解机制”,落实“一项活动”,开展“法律进农村”,助力服务乡村振兴工作。
一、扎实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推动村(社区)法治化建设进程。
近年来,我们把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乡村”建设步伐的重要环节,严格对照全国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创建标准,通过基层抓实践抓建设,区抓组织抓进度,市抓指导抓督导等形式,采取初查、复核和实地考核等举措,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提高全国和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健全村级组织,完善民主制度,不断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工作。海口市司法局联合海口市民政局印发《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全覆盖活动方案》,制定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细化创建任务,明确创建责任,落实创建措施,调动基层广大群众参与创建活动,有力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机制,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良好法治环境。截至2022年3月31日,秀英区施茶村等4个村(社区)被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87个村(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联合市民政局印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工作的通知》,对复核工作标准、流程、要求、时间节点等进行明确,制定“镇(街)和村(社区)自查,区司法局和民政局初核,市司法局和民政局复核”的工作措施,加强全市各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规范化、动态化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质量,有力推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的建立健全。
二、建立多元化解机制,为乡村振兴营造和谐法治环境。
一是围绕“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工作格局,推动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全覆盖”。2019年以来,聚焦队伍建设,围绕动态管理、绩效考核、补贴发放等,先后出台《海口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等10项制度,搭建了区镇村三级调解网络,在区镇(街)村(居)全面成立人民调解委员会,合理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目前,全市457个村(居)、25个行业性调委会,共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497名,兼职调解员3302名,实现了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无盲点、调解队伍全覆盖、调解工作全方位的工作格局。组建了行业专业调解网络,成立了交通、旅游、医疗等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25家。同时建立了海口市人民调解协会和人民调解专家库,全面织密矛盾纠纷调解网络。二是建立“三层体系”,构建大平台、大联动、大调解格局。充分发挥海口“12345” 热线“指挥棒”“绣花针”“连心桥”作用,建立“12345+人民调解”模式,快速收集矛盾、快速分流联动、快速响应调处。建立“12345”统一调度指挥体系,充分调动和整合部门力量,及时协调督办,实现一体式联勤联动。同时,研发“智慧调解系统”手机APP,实行矛盾纠纷实时上报、在线调解、视频调解、案件卷宗电子化存储等,切实提升矛盾纠纷排查、收集、研判、联动的大数据处置能力。采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方式,聚焦征地拆迁、生态环保、脱贫攻坚等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内部资源联动调处机制,用好专业行业调委会、人民调解协会、调解专家库、村居法律顾问等资源;建立外部资源支撑调解机制,对涉及跨部门、跨区域的矛盾纠纷,坚持多方参与、共建共治,形成调解合力。
三、规范村(居)法律顾问,为乡村振兴提供法律支撑。
一是夯实工作基础,推动村(居)法律服务深入开展。聚焦市委、市政府精准扶贫、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组建“法治扶贫服务团、乡村振兴法律服务团、棚改法律服务团”等5个专项法律服务团。发挥法治的规范、引领、保障作用。服务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高水平推进。在村(居)便民服务大厅普遍设立村(居)法律顾问服务窗口,制作村(居)法律顾问公示牌,并高品质打造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在全市建成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50 个。聚焦于服务群众在身边、群众满意在心中,贴近群众需求,推出“幸福人生·法律呵护”、“扬帆起航·法律帮助”、“健康养老·法律保障”3 大类 12 项法律服务产品,切实为群众提供普惠、精准、优质的法律服务。二是完善监督机制,推进村(居)法律服务扎实开展。量化考核指标,明确村(居)法律顾问每周到村(居)委会现场提供半天的法律服务,每两个月至少为村(居)开展一次普法讲座,必须为村(居)制定法律服务方案和开展法治体检。要求法律顾问在每个村(居)建立微信群,在村(居)挂牌亮明身份,公示姓名、照片、电话、服务内容、监督电话等,开展各类法律服务、办理具体法律事务要求有图像资料;一事一档,每周每月每季度上报工作数据、工作情况,每半年交区司法局作为评价和考核的重要依据,做到有据可查。配套出台了《海口市村(居)法律顾问经费管理办法》《海口市村(居)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形成了“组织保障有力、体制机制健全、监督服务到位、服务质效扎实”的工作制度。通过创新管理手段,引导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截至目前,全市39个镇(街)、458个村(居),共聘请187名法律顾问,实现了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
四、积极开展法治宣传进乡村活动,不断推进村民学法用法。
近年来,依托“法律进农村”平台,以乡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赢脱贫攻坚战和法治乡村建设等为重点,采取举办“以案释法”宣传、集中宣传、赠送法律知识文本资料、制作法律知识学习宣传专栏、投放法律知识挂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普法工作队、大学生普法志愿队、律师志愿队,深入全市村(居),广泛开展“法律集市”“送法上门”“法律服务进万家”“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等活动120场次,发放《海南自由贸易港法》《珍惜美好生活,远离“套代购”走私》、扫黑除恶、禁毒、民法典等资料3万多份。深入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引领带动村(社区)群众学法用法。琼山区、秀英区组织“法律明白人”培训班,采用专题讲座与案例分析的形式,对各村居“两委”干部、村(居)小组长、老干部、村民等参训学员进行契合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的培训,增强了基层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广大群众法治素养不断得到提升,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日益形成。2021年,广大市民群众通过“12348”法律援助热线开展法律咨询22885人次、申请法律援助6495人次;运用人民调解调处矛盾纠纷7349起,申请行政复议328宗、行政诉讼303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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