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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司法局关于海口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45号建议答复的函
2024-08-07 17:05:05 来源: 海口市司法局 打印

王龙奎代表:

您《关于推动海口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的建议》(第245号)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涉外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有关情况函复如下:

一、关于建立海口涉外律师人才库的建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重要指示精神,培养储备一批通晓国际规则、具有世界眼光和国际视野的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提升海口市涉外法律服务水准和国际影响力,更好地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法律服务,2024年3月,经过层层筛选,我局建立了由77名律师组成的海口市涉外律师人才库。涉外人才库的律师有一定外语功底、办理过涉外法律业务,部分律师还有留学背景或在境外律所执业经验。海口市涉外律师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每三


年开展一次申报工作;每年对人才库人员进行一次核查,对因工作变动不在海口市司法局管理的律师事务所执业的或受到有效投诉、行业处分及行政处罚的律师,将及时作出调整。海口市涉外律师人才库建立后,我局根据有关单位部门需要,推荐人才库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如今年4月份推荐了5名涉外律师参加2024年消博会“法律服务团”,为参展商、采购商提供“全链条、一站式”法律服务。

二、关于完善涉外法律人才培养机制,优化政策环境及增加专项资金预算的建议

在完善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机制方面,我局已制定涉外律师人才三年培训计划,同时,省律师协会积极与港澳、国外律所沟通合作,2023年以来,海南外经、昌宇、法立信等9家律师事务所先后与17名香港律师签订《法律顾问聘用协议》,香港律师担任海南本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后,在跨境投融资、国际贸易、运输、信用证业务等涉港、涉外业务范围内为本地律师事务所提供法律服务,本地律所的律师亦可以从中交流学习涉外工作经验。为加强涉外律师人才的业务交流,省律师协会选派了一批年轻律师到马来西亚的律师事务所进行交流学习。2024年7月8日-10日,我局主要领导带队到深圳市司法局、深圳前海深港国际法务区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等地调研学习涉外法律服务

在优化政策环境方面,2022年3月,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海口市促进涉外律师业发展奖励办法》,对外国律师事务所驻华代表机构和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驻内地代表处,在本市租赁办公用房的,连续三年按照年租金总额的50%给予房租补贴,三年内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经省司法厅核准设立的香港、澳门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组建的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在本市租赁办公用房的,连续三年按照年租金总额的50%给予房租补贴,三年内累计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目前,在我市设立的涉外律师事务所有3家,分别是华商萧一峰(海口)联营律师事务所、澳大利亚邱氏律师事务所驻海口代表处、马来西亚金圻律师事务所驻海口代表处。根据《海口市促进涉外律师业发展奖励办法》,我局已拨付华商萧一峰(海口)联营律师事务所三年租金补贴50万元。

在资金预算方面,我局已将涉外律师人才培训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聘请涉外法律专业人士进行授课提供经费保障。

三、关于为孵化本地涉外律师人才创造条件,为企业涉外需求和法律服务畅通对接渠道的建议

《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及相关政策颁布实施后,全市律所积极学习、研究,并到企业进行宣传、宣讲。2023年以来,各律所结合“法治体检”“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活动到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政策宣讲等活动500余场次。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按照涉外律师人才培训计划,我局拟于今年10-11月份组织第一批涉外律师人才到高校进行培训。人才培养是一个长期系统工程,我们将积极与省级有关部门、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省律师协会对接,研究制定高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引进标准和办法,大力吸引全球一流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来海口执业;律师事务所采用聘任制、任期制等灵活模式,加快引进境外有影响力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专职处理适用境外法律和国际惯例的涉外案件。二是持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积极吸引长期在国外留学、工作的高素质华裔或者华人法律人才来琼,专职处理涉外案件。同时,加大港澳、国外律师事务所联营力度,吸引国外一流的华人、华裔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与国内涉外律所在海口联营或者设立代表机构,加强海南涉外法律服务力量。三是推进涉外法律服务宣传。加强海口涉外律师人才库的推广宣传,举办律所与企业结对活动、定期互访活动,提高企业对涉外律师人才库队伍的认知,确保在企业经营管理出现问题时,涉外律师人才库可以快速响应企业需求。同时,将普法宣传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公共法律服务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多渠道开展涉外法律服务典型案例的宣传,积极塑造海口涉外法治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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