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司法局关于 征求《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管理权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
海口市司法局关于
征求《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管理权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了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现将海口市政务局报送市政府审议并经我局法律审查后形成的《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管理权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在2020年9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邮寄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一路海口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楼北楼一层海口市司法局立法科,邮编570135。
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linchiy@haikou.gov.cn。
附件:1. 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管理权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2.关于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调整、下放行政管理权项的决定(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海口市司法局
2020年8月21日
截至2020年9月21日,海口市司法局没有从网络渠道收到相关意见建议。
征集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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