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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司法局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9-07-25 11:20:00 来源: 海口市司法局 打印

海口市司法局

2019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2019年以来,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全省司法行政工作部署和市委政法工作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有序完成司法行政机关机构改革,重新组建的司法局呈现“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新局面。5月9日,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学习分享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打造海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的经验和做法。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科学统筹谋划,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快依法治市进程。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委、省委依法治省委的有关工作部署,起草《中共海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并广泛征求意见,明确全年依法治市工作主线;拟定市委依法治市委各协调小组成员名单,起草市委依法治市委、依法治市委协调小组以及依法治市办工作规则,初步完成依法治市工作顶层设计。

2.认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根据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要求,制定《海口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细化工作任务,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等八个方面对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科学部署。代市政府向市人大报告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情况并落实审议意见。

3.严格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制度。组织起草《海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推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完善市政府合同备案清理制度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及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人员名库调整工作。对全市41家单位的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进行集中考核,圆满完成省政府对海口市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

(二)健全立法工作机制,提高政府立法质量

1.科学编制政府立法计划。全市各有关单位书面征求意见和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立法计划项目,结合海口市人大的立法计划安排,编制《海口市人民政府2019年度立法计划》。重点围绕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和保障社会民生,安排《海口市禁止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条例(废止)》等立法项目共计24

2.健全政府立法工作机制。落实《海口市政府立法项目委托起草管理暂行办法》,对各起草单位正在委托的28件立法项目的合同进行备案,规范政府立法项目委托起草工作。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试点实施方案》,进行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印发《海口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管理办法》,推进立法精细化,拓宽社会各方参与政府立法的途径,提高立法质量

3.扎实推进立法项目。要求各单位报送项目工作进度安排,明确时间节点、分解工作任务和责任,确保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立法项目的实施1件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海口市湾长制规定市政府已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1件地方性法规审议项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改)》已报市政府审查;参与1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海口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的省外调研活动。

4.认真开展备案审查。一是高效完成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查工作,审查《海口市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及国际快件产业发展扶持政策》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57件。二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机制,办理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备案登记14件,受理各区政府和市直属各单位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8件对全市11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有效期预警三是深化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采取部门自查、征求意见、多部门联合再审核工作方式,对现行有效的48件地方性法规、38件市政府规章、 114件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办理审改工作办件17件,及时书面提出法律意见。

(三)强化行政决策法律审核,切实防范政府法律风险

1.认真做好招商引资合同协议的合法性审查。组成专班、指定专人优先保障招商引资合同协议的法律审核,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出具法律意见。共审核招商引资合同协议108件(次),保障市政府“3·18”“5·18”集中签约仪式顺利进行,为我市引进世界自由区组织、国家开发投资集团等国际国内知名龙头企业(机构)提供有力法制保障。

2.做好海南自贸区(港)建设重要事项的法律服务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解决海南环岛高铁海口至美兰段开行市郊列车(城际铁路)项目、海口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局筹建等重大事项重点项目相关问题,组织精干力量开展研究并提出全面法律意见,确保重点工作推进依法合规。

3.扎实做好各类会议的法律保障。发挥法律参谋、助手和顾问作用,妥善防范政府决策和行政行为的法律风险。共为市政府常务会议和市政府“两重一大”专题会议提供法律意见32件。审核涉及重大行政处罚、财政资金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改制、重大涉稳问题等方面的涉法行政事务151件,其中向市政府出具法律意见120件,向市政府各部门出具法律意见31

4.认真筹划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行政决策第三方合法性评估。按照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积极筹备上半年第三方合法性评估工作,借助第三方专业机构力量科学分析评价市政府决策情况,助力改善我市行政决策水平。

(四)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1.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建立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督察机制,对全市行政复议决定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和分析,以行政复议调解实现定纷止争。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8件,不予受理11件,告知2件。受理案件中已办结19件,法定期限内正在办理16件。办理以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答复12件,均按时保质完成答复工作。

2.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根据机构改革新情况修订和完善《海口市人民政府应诉工作规则》,加强与涉诉部门的协调联动,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切实维护市政府合法权益。共办理以市政府为当事人的诉讼案件118件,其中一审案件81件,二审29件,再审8件。认真研究全市各级行政机关1143件行政应诉案件,系统分析行政应诉案件特点败诉原因及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五)坚持发展“枫桥经验”,打造海口人民调解工作升级版

1.实现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采取公开招聘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市范围招聘49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先后出台《海口市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海口市专职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等制度,打造“全覆盖”的专业化人民调解队伍推动形成大平台、大联动、大调解格局实现区、镇(街道)、村(居)、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

2.提升人民调解信息化水平研发“智慧调解系统”手机APP,搭建“12345+网格化+人民调解”大平台,把497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纳入海口市12345智慧联动平台管理,实行矛盾纠纷实时上报、在线调解、视频调解、案件卷宗电子化存储等,切实提升矛盾纠纷排查、收集、研判、联动的大数据处置能力。

3.成功举办全国调解工作会议。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之力,周密筹备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准备工作。精心打造城西司法所等四个观摩点规范化建设,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全市44个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5月9日,全国调解工作会议在海口召开。司法部部长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海南省委副书记、省长沈晓明出席会议并致辞。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成功举办得到司法部领导和与会代表的高度肯定。

(六)落实治本安全理念,提升特殊人群管控质量

1.扎实开展戒毒管理工作。禁毒三年大会战“春雷”行动圆满收官,我局被评为2018年禁毒工作优秀单位。强化戒毒场所管理,确保场所生产安全和持续稳定。举办集中教育班、回归教育班和中职班,教育戒毒人员382人次;与公安派出所实现对出所吸毒人员100%无缝对接,实现无缝对接263人,完成686名出所戒毒人员调查回访工作。

2.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敏感时期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对社区服刑人员提请边控实行监督,共对近300名拥有护照的社区服刑人员提请边控实行监督;落实社区服刑人员电子腕带、手机定位工作,。组织200名有工作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专场招聘活动。

3.青少年教育矫治工作成效明显围绕把“问题少年”管理好、教育好的目标,开设法律课、心理健康教育、养成教育、国学传统文化课等系列课程,结合学员特点量体裁衣,精准矫治。开展节日活动促进感化教育实施拓展训练进行启发感悟开展心理健康教育课132课时,国学传统文化课190课时;举办学员生日会6,拓展活动4场。累计已接收学员2113名,现在册70人,在队70人。上半年共接收83人,结业56人。

(七)提升法律服务效能,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1.做好律师执业监督和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组织开展直管41家律师事务所3家公证处的2018年度考核工作强化执业监督,健全投诉查处和惩戒制度落实行政审批办各项工作,共受理涉及律师执业、转所等申请61件;加强律师事务所执业情况的业务监督指导,市直管40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638家,代理案件7064件,代写法律文书288件,解答法律咨询人1255次。认真组织实施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3958考生报名。

2.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加强12348”公共法律热线管理,共接听群众法律咨询8669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548件,接待群众来电来访法律咨询18465人次,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和取得经济利益共计3918.8万元。通过回访受援人、询问承办人员、庭审旁听等多种措施,共监督法律援助案件143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质量

3.不断拓展公证业务领域。推动建立公证便民措施,加强宣传,不断拓宽办理公证业务的服务人群。共办结各类公证业务12042件。其中,国内公证10852件,涉外公证1189件,为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八)注重普法实效,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1.围绕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全民普法活动。组织指导和参与开展“法治集市”“法治讲座”法治文艺演出、法治知识问题等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203场次,发放《宪法知识读本》、《百姓法治宝典》等法治宣传资料6万多份,推送法治信息220余条,受众群众5万余人。

2.围绕“严教”工程开展禁毒宣传教育。通过“法律集市”“法治讲座”“禁毒知识有奖竞答”等形式,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91场次;依托44家基层司法所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的禁毒宣传社会氛围组织戒毒人员深入中小学开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主题“现身说法”毒品预防警示教育活动9场次,受众学生6000多名。

3.紧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组织指导参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法治宣传73场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余份。联合市委政法委、市扫黑办编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琼戏《日照大园》,在秀英区书场村、龙华滨濂村等7个村(居)开展巡演活动,并在文昌、琼海等市县进行巡演。

(九)抓好思想政治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综合素质

1.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举办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5次,重点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第二次会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中央、省、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等精神。

2.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坚持“积极支持,应训则训”,组织干部参加各级领导机关举办的各类政治轮训、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科普知识讲座、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财务装备、基层党建、档案保密、新闻舆论、警衔晋升等学习培训活动30多期次、参训130多人次。

3.深入开展反腐倡廉系列教育活动。集中观看市委宣传部理论教育视频《自由贸易港是在自贸试验区基础上开放水平更高的功能区》和市纪委教育视频《一抓到底正风纪—秦岭违建整治始末》,抓好干部队伍党风廉政和纪律作风教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半年来,我局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不高,法治政府建设还需加强。

(二)对立法项目责任单位的指导力度不够,个别单位对立法项目调研论证充分送审稿质量不高

(三)规范性文件备案系统已无法使用,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水平较低

(四)法律审核质量、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应诉能力有待加强。

(五)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不够。

三、下半年工作计划

进一步推动依法治市工作进展。组织召开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出台《中共海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及各项工作规则等制度文件,开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海南法治建设 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意见》《中共海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19年工作要点》等重要工作部署、责任分解的督察落实、专题调研等工作,推动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起草《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代拟稿)》,修改完善《海口市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考核评分体系》,提高“三项制度”等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的考核分值,通过考核提高我市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进一步提升制度建设质量。一是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推动《海口市湾长制规定》《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修改)》《海口市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重点领域立法项目的出台。二是开展立法计划项目完成情况年中检查和对立法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提高立法草案的质量。三是加快完成规范性文件信息化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对《海口市规范性文件制定与备案管理办法》开展立法调研,提高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水平。

进一步加强政府决策法律保障。一是重点保障涉及海南自贸区(港)建设工作,组成专班、指定专人,为总部经济、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江东新区开发等重点工作提供及时的法律服务,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提供坚强的法制保障。二是依法开展市政府重大决策和政府合同等政府行为的法律审核,在各类涉法工作会议上积极提出法律意见,有效防范政府决策法律风险。三是完成起草《海口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修订《海口市人民政府专职法律顾问及法律助理管理办法》,开展市政府合同备案清理情况专项检查、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行政决策第三方合法性评估等工作。

进一步提高化解行政争议能力。一是加强对市直各部门、四个区等复议机关的监督与指导,加强行政复议案件的听证审理工作,提高以公开听证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的比例,探索推进我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改革工作。二是加强与涉诉部门联动协调办案的工作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完善司法行政部门、涉诉部门、专家顾问团队集体讨论研究的议案工作机制,保证案件的办理质量。三是修订《海口市人民政府应诉工作规则》。

(六)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平。一是完善人民调解联动机制。设立海口市国际商事调解中心。借鉴省外商事调解的做法和经验,加强与市中院、海南国际仲裁院协调对接,建立商事调解工作机制。聘请退休法官、仲裁员和律师担任调解员,为国内外企业提供优质、高效、廉价的法律服务。二是周密组织海口考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考、热情服务”的总原则,严格落实考试安全工作“严、细、实、深”要求,确保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海口考区组织实施工作平稳安全有效。三是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的基本融合,建立健全“微信+公证”平台,提升公共法律服务便捷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

进一步完善特殊人群管理帮扶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厅字〔2019〕20号)文件精神,立足法治思维,科学规划专门学校建设,依法改革入学程序、完善运行机制、创新教育载体,提高对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治水平。

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推动出台《“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考评办法》,研究制定海口市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考核指标,对全市各普法责任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推动形成“大联动”普法工作格局。

)持续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和党风廉政工作。按照市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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