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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海口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5-04-03 10:59:00 来源: 本站原创 打印

  2015年海口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

   

  2015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和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工作和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要求,以强化法治思维、善用法治方式、提高法治素质、增强法治能力为目标,主动适应形势新变化,切实增强工作前瞻性、主动性,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持续提升,为平安海口、法治海口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工作

  (一)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在巩固和发挥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全市43个镇(街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作用,积极推进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多种资源整合,多策并举,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二)大力发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在总结我市交通道路事故纠纷、旅游纠纷和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分步骤推动人民调解向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争议等领域延伸,着力化解社会各类矛盾纠纷。

  (三)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制度,在全市每个镇、街和村居配备一名群众威信高、责任心强、热爱调解工作,具有法律专业知识的专职调解员,专门处调社会矛盾纠纷;协调有关部门推动出台专职人民调解员规定,使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实现人员职业化、工作专业化、待遇工薪化,并定期开展教育培训,持证上岗,优化队伍结构,努力打造一支具有相应职业背景和专业知识的调解员队伍。

  (四)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继续推进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研判工作制度,不断提升研判分析预警能力,确保各类社会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得到及时有效调处;认真按照排查得细、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要求,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继续保持年内各类矛盾纠纷调处率100%,调处成功率95%以上。

  二、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五)扎实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把宪法宣传教育纳入全年各项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当中,以法律六进活动和12月份法治宣传月活动为载体,集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各级组织和市民树立宪法意识,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的形成。

  (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与组织、人事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推进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领导班子及成员考核的重要内容,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和推进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等制度,年内组织举办1场全市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治讲座,确保领导干部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12日,行政执法人员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15日。

  (七)强化青少年法治意识教育。协调教育部门,推动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保证在校学生都能得到基本法律知识教育。

  (八)加强村(居)民学法用法教育。结合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及村(居)群众法律需求,部署开展法惠百姓,服务万家活动,不断提高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促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

  (九)筑牢法治文化阵地。深入推进法治长廊、法治文化广场建设,推动美兰区法治文化广场二期和龙华区法治文化公园建设,力争培育一批有特色、高品位的法治文化示范点。

  (十)在发挥海口普法公众微信平台作用基础上,开通海口普法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及时推送普法动态,权威发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例点评以及解疑释惑等信息,推动大众媒体的集群优势和规模效应,不断满足群众的法治需求。

  (十一)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深入推进法治动漫系列剧、法治微电影等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开展千场法治影视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展播一批紧扣时代主题,弘扬主旋律的法治电影作品;以3.8国际劳动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5世界环境保护日、6.26国际禁毒日、12.4全国宪日以及重要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为契机,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宣传活动。

  (十二)拓展法治文化覆盖面。开展公益法治宣传,利用楼宇电梯广告、户外电子显示屏、公交车载电视、有线电视频道导视条等媒介密集刊播法制警句、法制格言、法制动漫,使人民群众在日常工作学习生活中感受法治文化的熏陶。

  (十三)认真做好六五普法终期考核验收工作。召开全市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检查验收动员大会,对全市终期督查工作以及迎接全国、全省六五普法依法治理终期督导检查进行动员部署;举办一期全市六五普法骨干培训班,对六五普法终期验收工作进行培训,确保全市六五普法工作顺利通过全国、全省督导检查。

  三、加快推进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推动律师服务覆盖城乡工作。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推动和协助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党的机关、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建立律师和专家参与的法律顾问队伍,在政府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争取在两年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顾问制度,推动全市各区、各镇、各街道选聘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贴身法律服务。

  (十五)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试点工作。推动海口市《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和《公司律师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出台,推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设立公职律师;在探索国有企业设立公司律师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各类企业普遍建立公司律师制度。

  (十六)推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制度。根据法律服务的社会共同服务属性,推动担任行政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党的机关、纳入行政编制管理且经费由财政负担的群团组织、乡村(社区)法律顾问,参与处理信访、调解、群体性案(事)件处置等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全市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列入政府采购范围,为律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提供经费保障,促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十七)推进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建设。推动律师参与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评价机制、监督机制、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促进律师依法诚信执业,提高服务质量。

  (十八)大力发展公证服务。积极推动公证服务拓展延伸,扩大公证工作覆盖面;完善落实公证质量检查办法及标准,创新公证质量监督方式,运用信息化手段强化对公证质量事前、事中监管和程序约束,构建公证质量事故零容忍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增强公信力;推动公证服务重心下移,建立公证辐射乡镇(街道)、社区的服务网络,采取上门办证、巡回办证、蹲点办证等方式,解决群众办证难问题;主动服务市政府重点项目建设,全力服务好政府重点工程规划、拆迁、旧城改造等工作,促进民生工程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十九)推动落实法律援助政府责任。以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事项为契机,积极主动协调市政府,推动法律援助经费常态保障机制建设,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协调有序开展。

  (二十)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面深化法律援助经济困难审查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逐步拓展至低收入群体,使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服务。

  (二十一)加强法律援助监督管理。规范法律援助程序,优化法律援助办案流程,确保案件受理、审查、审批、指派、结案审查、案件补贴发放一系列流程规范化。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监督管理。建立法律援助案件监督工作机制和评估标准,全面落实庭审旁听制度、案中监督、行政评查、专业评估、行内评查等措施,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二十二)健全完善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建设。在不断健全完善原有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建设工程。

  (二十三)继续加强12348法律服务咨询热线平台的管理,严格做到上班时间有人接听、咨询有人解答、统计工作有人负责,确保12348法律服务咨询热线正常运转。

  五、强化特殊人群管控服务

  (二十四)大力加强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结合严明纪律,严格履职专项教育活动和违禁品违规品专项清查活动,严格执行六个一律要求,全面开展戒毒人民警察职业操守和职业底线教育,提升民警执法水平和执法透明度,完善管理制度,确保干警守牢底线、不踩红线、不越警戒线。深入开展戒毒学员一日规范试点工作,坚持常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结合,推进海南戒毒模式开展,不断提升教育矫治质量,提高戒断率,降低复吸率。大力开展场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确保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实现六无目标。积极配合做好市委政法委关押拘役犯的工作部署,继续做好场所设施改造,不断完善场所收治条件。

  (二十五)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和规范社区矫正衔接管控、教育矫治、社会帮扶等制度,全面推进全市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工作,推进社区矫正GPS指挥平台建设,实施社区矫正网络管控工程,实现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全程监控、全程矫治、全程帮教,确保社区矫正人员再犯罪率控制在0.2%以下。

  (二十六)切实做好安置帮教工作。加强刑满释放人员衔接管理,落实安置帮教社会保障、司法救助和社会救助等政策措施,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大曙光之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力度,联合人事劳动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就业渠道,努力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生活等困难;严格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定期排查、必接必送无缝衔接帮教措施和制度,确保刑满释放人员不脱管、不漏管,帮教率100%,安置率80%以上。

  (二十七)推动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规范化建设。启动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选址搬迁及职能岗位人员选调招录工作,按照现代化文明学校教育理念和标准实施问题少年教育矫治工程,探索建立接收学员的审批机制和监外执行未成年犯集中教育矫治工作,推进问题少年教育矫治水平持续提升。

  六、切实加强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二十八)认真抓好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海口考区组织实施工作,全面加强国家司法考试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严格按照考卷安全、考场安全、考试安全、人员安全的要求,着力加强海口考区试卷管理、考场管理、人员管理和考生服务工作,确保海口考区考试工作平稳、安全、顺利、有效,努力做到组织实施工作零差错零失误的目标。

  七、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

  (二十九)学习好贯彻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队伍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学习、深刻理解、坚决贯彻;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的精神实质,保持队伍的高度政治自觉和思想纯洁;要深入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定理想信念的要求,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以铁的政治纪律和过硬的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三十)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牢牢把握作风转变这一关键,始终展示务实、高效、为民的良好形象。继续保持整治四风高压态势,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要牢固树立作风硬,司法兴的理念,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作风建设,向不谋事、不担事、不干事开刀,把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生动实践、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服务民生的具体行动、转化为固本强基的持久效力。

  (三十一)加强队伍法治素质培育。把队伍能力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契机,组织自主培训、选调培训、在线学习及学习考察等形式,不断加大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引导队伍养成良好的法治思维,努力提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岗位技能水平、专业水平和法治素质,全面提高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依法行政、社会治理和开拓创新的能力。

  (三十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牢牢把握廉政勤政的根本,严格落实党风廉政两个责任,始终正确履行权力和职责,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筑牢思想上拒腐防变的堤坝,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继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教育、制度、监督三位一体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作用,增强干警廉洁从政意识。

  (三十三)积极推动司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分解,建立规范和监督的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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