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信息公开 >> 总结报告 >> 正文
海口市司法局关于201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安排情况的报告
2014-07-11 09:30:00 来源: 本站原创 打印

  2014年上半年,海口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强化职能,创新发展,有序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持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一)紧贴定纷止争,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化解。一是打造调处新平台。在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成立人民调解专家工作室,为涉法涉诉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二是纠纷研判接地气。把研判会安排在基层司法所轮流召开,将观摩现场调解、查阅调解档案等列入研判会内容,有力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三是成立桂林洋开发区司法所。协调市编办调整基层司法所布局,对罗牛山司法所更名,搬迁到桂林开发区办公。四是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严格按照“排查得细、发现得早、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切实做好“两会”和“博鳌亚洲论坛”等期间的排查调处,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上半年,全市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403,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隐患510;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155,调处率100%;调处成功3080,成功率97.6%;防止各类群体性事件7,涉及268人次。

  (二)紧贴司法体制改革,做实特殊人群管控工作。

  一是有序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发挥拘役刑教育矫治作用试点工作。协调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启动轻刑犯羁押场所改造工程;做好收押场所的软件建设,为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二是稳步推进强制隔离戒毒工作。场所持续实现“四无”(无逃跑、无所内重大案件、无生产重大事故、无非正常死亡)目标。三是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完成琼山区社区矫正人员GPS手机定位试点工作,为全市社区矫正人员GPS手机定位工作全面启动奠定基础;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宣告室建设,完成长流、城西、三门坡、白龙等司法所社区矫正宣告室建设;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制定《海口市司法局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办法》。上半年共接收248人、解除191人,现在册900人。四是深化安置帮教工作。依托“曙光之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基层帮教小组和社会志愿者组织开展2次就业培训。上半年共接收到刑满释放人员377,安置366, 安置率98.9%,帮教率100%,衔接率100%,重新违法犯罪为零。五是强化问题少年教育矫治工作。不断深化传统文化、心理辅导、法律课等课堂教育和“六个三”教育模式,组织开展“我在中心如何尽孝道”的讨论活动,问题少年开展教育矫治质量不断提高。上半年中心共接收92名,结业45名,现在队79人。

  (三)紧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

  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海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校区建设工程、嘉翔运动休闲园等重点项目,以及演丰镇美兰墟大顶村、灵山镇东头村等拆违现场,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咨询,引导群众正确理性表达诉求,全力保障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组织律师参与“12348”法律服务热线值班、省妇联妇妇维权热线、法律援助宣传活动、“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5.17”助残日宣传活动、市委、市政府大接访活动等一系列活动,帮助政府和群众解决涉稳、涉访、涉法难题,实现接访率100%,接线率100%。上半年,市直管39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96家,代理案件2461件,代写法律文书276件,解答法律咨询1544人次;2家公证处共办理公证4180件。

  (四)紧贴群众切身利益,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

  一是扎实推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惠民工程。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压缩受理审查时限,不断提升办事效率。二是开展轻微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试点工作。制定《关于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法律援助工作规定》,将轻微刑事案件受理审查指派期限从3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三是大力深化案件质量监督工作,提高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建立案件质量监督工作档案和设立专门岗位负责案件跟踪监督机制,更好地优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四是继续构建法律援助工作格局,扩大法律援助服务困难群众领域。加强市、区二级法律援助中心(处)和14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的基础上,在23家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一体化法律援助工作格局。上半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704件,2728人获得援助,解答来访来电法律咨询7361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和争取经济补偿900多万元。

  (五)紧贴“法治海口”创建,大力深化普法依法治理。

  一是深化“法律六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围绕“城市管理年”活动主题,在三门坡、遵谭镇等地开展“交通法规进农村”活动12场次;联合省律协海口工作站开展“一所对一校送法进校园”活动,提高学生法治意识效果良好;组织开展“百镇禁毒大会战”专项法宣活动、“现身说法进校园”和“法治文艺进校园”活动50多场次,进一步增强市民和学生防毒品、拒毒品的思想防线。二是积极创新普法阵地建设。制定和推进普法宣传“三进一上一融入”(进网络、进影院、进公园,上普法公益广告,融入戏曲)工程,在全省率先开通“法治海口”普法微信公众平台,全方位、多层次、广覆盖加大了对市民的法制宣传力度,促使市民法律素质得到有效提升。

  (六)紧贴群众路线教育,大力抓好队伍建设。开展以学习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省、市领导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系列讲话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结合学习焦裕禄、牛开成等英模活动,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先进性意识;在“4.23”世界读书日开展以《大清相国》等书籍的读书体会交流活动,进行题为《播撒中华文化种子,扎下守规矩的根》的党课活动,培养干部职工的读书学习热情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工作和为民服务氛围。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大力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扎实做好全市现代化文明司法所创建工作,推进《海口市人民调解员管理暂行规定》立法工作。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力度,有效预防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确保矛盾纠纷调处率100%,成功率95%以上。

  (二)大力抓好特殊人群管控工作。一是全力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发挥拘役刑教育矫治作用试点工作,完成场所设施改造工程,力争在规定时间内启动收押工作。二是继续深化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确保场所连续实现第12年的“四无”目标。三是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一室一平台一系统”(社区矫正宣告室、信息管理平台和手机定位系统)建设。四是全力推进问题少年教育矫治规定化建设,争取尽快落实中心机构编制。

  (三)大力抓好法律服务保障。一是积极引导律师和公证员为我市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全力服务好政府重点工程规划、拆迁、旧城改造等工作;二是切实做好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海口考区考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四)大力抓好法律援助惠民工程。一是继续加大法律援助实施力度,确保全年受理案件数量达到8000件;二是积极开展法律援助非诉讼调解工作,规范非诉讼案件办理程序;三是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监督检查工作,继续加强“12348”法律咨询热线平台建设,优化便民服务措施。

  (五)大力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做好《少年悔改录》法制教育警示专题片制作和青少年学法读本编制工作;二是推进龙华区法治文化广场、美兰区法治文化广的建设工作。三是完成法制动漫、微电影制作和投放工作,推进普法琼剧《法所不容》编排及巡演工作。四是抓好“城市管理年”交通法制宣传活动,做好第14个“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海口市司法局”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