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部门:
经局党组2019年6月13日会议研究决定,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作如下调整:
林 明同志(局党组书记、副局长):主持局党组全面工作。分管政治部、人事警务科、警务组织宣传教育科、机关党委。
陈建军同志(局党组副书记、局长):主持局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办公室、法律事务科(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
梁毓和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海口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行政复议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王 睿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公共法律服务科、律师工作科、强制隔离戒毒管理科、市法律援助中心,联系海口市罗牛山强制隔离戒毒所。
陈 月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立法科、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
殷建军同志(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陈建军局长分管法律事务科(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分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应诉科。
李茂东同志:协助林明书记分管政治部和机关党务工作。
颜引道同志:协助陈建军局长分管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任应党同志:协助陈建军局长分管办公室。
唐文琦同志:协助梁毓和副局长分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戴光明同志:协助殷建军副局长分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各分管领导除上述分工之外,还应负责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局班子成员必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负责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局领导分工实行缺位代理制度。前位局领导离市执行公务或休假期间,其工作由后一位局领导代理,如后一位局领导也缺位,则顺延再后一位局领导代理,依此类推形成工作循环。缺位代理应做好交接并认真负责代理期间的工作。
中共海口市司法局党组
2019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