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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口市司法局 | 打印 |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提升法治建设考核的客观性和科学性,我局拟对我市2023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开展考核评估工作,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询价,请符合相关要求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合理报价,具体公告如下:
一、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二、项目工作内容
(一)制定《海口市法治建设指标考核评估体系(2023年版)》考核标准(分为4个类别:市党群、人大政协等机关及其他部门;各区;市直各单位;市重点执法单位)。
(二)完成省委依法治省办对我市考核的材料收集、整理,并制作迎检台账。
(三)开展2023年度法治建设考核工作(45家市党群、人大政协等机关及其他部门;4个区、34个政府部门,以实际数量为准)。
(四)提交全市法治建设考核报告和各单位考核分报告。
三、时间要求
(一)《海口市法治建设指标考核评估体系(2023年版)》在省指标体系印发后1周内制定完成。
(二)迎接省委依法治省办考核迎检台账及相关准备工作应在省检查通知发布后2周内完成(完成时间不能晚于被检查时间前5天)。
(三)海口市法治建设考核评估工作时间预计一周,拟在2023年11月中下旬至12月初开展。
(四)全市法治建设考核报告和各单位考核分报告应在2024年1月28日前完成。
四、提交资料
(一)相应的评估资质证明材料(有法治建设考核评估项目经验的优先);
(二)单位对项目的报价单(含大小写,单位“元”,加盖单位公章);
(三)对项目的初步工作方案。
注:报名单位须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隐瞒或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被取消资格。
(五)材料递交时间、方式和地点
有申报意向的单位应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以下方式递交材料:
(一)当面递交。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用档案袋密封送到海口市司法局(每日上午9:00至12:00 ,下午15:00至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邮寄。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用档案袋密封邮寄至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6号楼北2029室(以邮戳日期为准);
(三)电子邮件。将相关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tt@haikou.gov.cn)。
六、评价方式
(一)我单位组织相关人员以集体会议方式讨论并确定受委托单位,结果通过电话形式告知。
(二)我局将与受委托单位签订项目委托合同书,确定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跳
联系电话:0898-68723952。
海口市司法局
2023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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