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司法局、桂林洋司法所:
为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者的管理水平和执法工作能力,维护我市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将会同市、区检察院组成联合检查组,从2019年12月起对四个区部分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联合抽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社区矫正工作检查,促使各镇、街道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得到进一步的规范和加强,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社区矫正措施得到进一步贯彻落实,为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应有贡献。
二、检查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海南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海南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及分级处遇办法》相关精神要求,具体检查内容是:
(一)领导重视情况
各级社区矫正领导小组建设情况;镇(街)党委、政府领导认识是否到位;是否积极组织领导实施该项工作。
(二)队伍建设情况
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和志愿者队伍是否发挥作用、是否按规定组建并开展正常执法活动。
(三)社区服刑人员管控情况
1.是否受托进行调查评估,接收后是否进行宣告,外出是否请假,变更居住地是否按程序审批,参加教育和社区服务时间是否达到每月八小时。
2.是否组织社区服刑人员观看录像片、开展主题学习会、撰写心得体会、定期组织交流学习、演讲比赛、向家人或亲属写一封忏悔信等活动。社区矫正奖惩规定是否落实,对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是否与成年人分开进行。
3.是否做好社区矫正机构扫黑除恶工作。
(四)司法所工作台账情况
1.文件、资料是否齐全、规范;
2.工作情况统计表是否齐全;
3.各类登记簿是否齐全、规范;
4.各类花名册是否齐全、规范;
5.会议记录簿是否齐全规范。
(五)社区矫正人员执法工作档案情况
1.社区矫正人员个人执行档案是否齐全、规范;
2.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档案材料是否齐全、规范;
(六)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平台中有关社区矫正统计报表录入情况内容是否齐全、规范情况。
(七)发生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的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有无工作机制创新、不断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
(八)各区司法局和各司法所社区矫正对辖区社区服刑人员监控情况,手机定位录入(或电子腕带定位)是否达100%,监控率是否达95%以上。
三、检查方式
采取各区、43个镇(街)及桂林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自查与联合检查组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地点设在相关司法所。检查组检查时,各司法所应通知社区矫正人员到所逐一见面,各区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检查内容先做自查,写成书面汇报材料在检查时向检查组汇报,而后检查组按检查内容逐项检查。市司法局、市检察院、区检察院成立两个联合检查组,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核查核对社区服刑人员档案、抽查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查看社区矫正工作台账、抽查社区矫正监管信息系统等方式,对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四、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区司法局要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和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加强指导、监督和检查,特别是对“减、假、保”三类人员要作为重点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核查工作,确保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及时反馈,加强整改。对被羁押、再犯罪、脱逃、下落不明和长期不报到、不参加社区矫正活动、不服从监管等重大情况,在进行处置的同时及时将情况反馈市局。各区司法局、桂林洋司法所应于2019 年12月30日前,将本局对辖区各司法所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并制定整改措施,书面上报市社区矫正管理局(jw3950@163.com)。
附件:1.海口市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检查情况表(一)
2.海口市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检查情况表(二)
3.海口市联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检查情况表(三)
4.海口市2019年联合检查自查统计表(四)
5.海口市2019年社区矫正工作联合检查组行程表
海口市司法局
2019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海口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