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司法局、桂林洋司法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经局党组同意,决定举办一期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10月22日-24日
二、培训地点
金莲花荷泰海景酒店(滨海大道89号)
三、培训对象
(一)23日参训人员:各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区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及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
(二)24日参训人员:各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和1 名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名。
四、培训内容
(一)社区矫正的法理渊源、现实困境与未来趋势;
(二)《海南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及分级处遇办法(试行)》解读及档案规范化管理;
(三)沟通从心开始—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技巧;
(四)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五)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实务;
(六)相邻权、物权、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常用法律知识解读。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司法局、桂林洋司法所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指定专人负责,通知和确保本单位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报请市局分管领导批准。
(二)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通知海南省 侨联、海南省商业总会、海南省陕西商会、海南省金融消费纠纷和海口市旅游纠纷、海口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区司法局负责通知本辖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参加培训。
(三)各区司法局、桂林洋司法所参加人员要按时到场,镇一级(主城区外)参训人员分别于10月22日、23日下午5:30前到培训地点报到,其他参训人员于 23日、24日上午8:30前报到,8:45进场完毕。
(四)各区司法局、桂林洋司法所于10月18日(星期五)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分别报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人:谢妙乃,电话:13976708777;曾晓露,电话:15203643902)。
附件:1.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10月23日)
2.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10月24日)
海口市司法局
2019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印发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员队伍、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素质,经局党组同意,决定举办一期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年10月22日-24日
二、培训地点
金莲花荷泰海景酒店(滨海大道89号)
三、培训对象
(一)23日参训人员:各区司法局分管领导、区司法局负责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及社区矫正专职工作者。
(二)24日参训人员:各区司法局分管领导、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负责人和1 名工作人员;司法所所长、司法助理员;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专(兼)职人民调解员1名。
四、培训内容
(一)社区矫正的法理渊源、现实困境与未来趋势;
(二)《海南省社区服刑人员考核奖惩及分级处遇办法(试行)》解读及档案规范化管理;
(三)沟通从心开始—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矫治技巧;
(四)开展“诉调对接”工作应注意把握的几个问题;
(五)刑满释放安置帮教实务;
(六)相邻权、物权、人身损害赔偿、婚姻家庭等常用法律知识解读。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司法局、桂林洋司法所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指定专人负责,通知和确保本单位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需请假的须提前一天书面报请市局分管领导批准。
(二)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通知海南省 侨联、海南省商业总会、海南省陕西商会、海南省金融消费纠纷和海口市旅游纠纷、海口市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区司法局负责通知本辖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参加培训。
(三)各区司法局、桂林洋司法所参加人员要按时到场,镇一级(主城区外)参训人员分别于10月22日、23日下午5:30前到培训地点报到,其他参训人员于 23日、24日上午8:30前报到,8:45进场完毕。
(四)各区司法局、桂林洋司法所于10月18日(星期五)前将参训人员名单分别报市社区矫正管理局和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联系人:谢妙乃,电话:13976708777;曾晓露,电话:15203643902)。
附件:1.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10月23日)
2.参训人员报名回执表(10月24日)
海口市司法局
2019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