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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3-6/2022-09103 分类: 通知公告;其他信息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9年09月30日
名  称: 海口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绿岛法援——惠民服务进社区、进农村”主题宣传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以此件为准)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时效性:


海口市司法局关于开展“绿岛法援——惠民服务进社区、进农村”主题宣传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以此件为准)

无编号

各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和群众依法维权意识,使党的惠民政策更加深入人心,切实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并确保我市圆满完成省司法厅下达的2019年法律援助工作任务,我局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绿岛法援——惠民服务进社区、进农村”主题宣传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提高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推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广泛支持、参与和监督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实施,通过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农村集中宣传服务活动,不断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让更多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获得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法治领域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加快推进海口国际化滨江滨海旅游城市建设,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绿岛法援——惠民服务进社区、进农村。
    三、活动时间
    2019年10月9日-11月 8日,活动为期1个月。
    四、组织领导
    为保障活动顺利开展,决定成立海口市“绿岛法援——惠民服务进社区、进农村”主题宣传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长:王
    睿市司法局副局长
    员:卓桂雄秀英区司法局局长
    文光利龙华区司法局局长
    黄崇莉琼山区司法局局长
    张德俊美兰区司法局局长
    高秋萍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宣传服务月活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高秋萍兼任。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进基层现场宣传服务活动。各区司法局分别举办至少2 场法律援助现场宣传服务活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自行拟定时间地点,及时报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加指导。活动要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和志愿者在街道、社区、市场、车站、工地、乡镇、农村、集市等人员密集区域,现场设置法律援助宣传服务点,通过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受理法律援助申请、指导群众依法维权、举办法援普法讲堂和开展法治文艺表演等多种形式,开展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援助宣传服务,使法律援助走进基层、贴近群众,提高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和公众知晓率。
    (二)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走访入户精准宣传服务活动。各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要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行业精神,把法律援助惠民服务工作融入社区和农村,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师和志愿者进社区、进农村,深入到最需要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家中,开展“精准式”法律援助宣传服务志愿活动,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进行面对面的法律援助帮扶工作,让社会弱势群体真正了解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及时获得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开展张贴悬挂法律援助标语标牌活动。各区司法局要在宣传服务月期间,加强在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及重要交通路口设置“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指示牌”工作,为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指引,并利用宣传橱窗、宣传栏、公益广告栏等法治宣传阵地,张贴法律援助宣传海报、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标牌、滚动播放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惠民政策内容,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加强法律援助媒体宣传力度。各区司法局要充分利用报纸、网络、电视、广播电台等多种媒体,开展多渠道、全方位的法律援助宣传,增强广大群众依法维权、依法办事意识,使宣传服务月活动成为普及法律援助知识、服务困难群众的有效载体。
    六、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谋划。优质高效完成省司法厅下达的法律援助案件任务是当前我市法律援助的重点工作,各区司法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精心谋划好宣传服务活动。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紧贴基层群众,突出基层特色,制定具体活动方案,使宣传服务活动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确保活动落实到位,人员组织到位,取得良好效果。各区司法局于10 月8日(星期二)前将《法律援助进基层现场宣传服务活动计划安排表》(附件1)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律援助中心)汇总。
    (二)丰富载体,务求实效。各区司法局要将此次法律援助宣传服务月活动与近期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有机结合,扛起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责任担当,切实做好宣传服务月活动各项工作,不断创新形式和途径,要出亮点、出特色、下基层、 接地气、用真情,认真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热情受理法律援助申请,要把宣传活动与服务实践相结合,通过服务增强效果、树立形象。
    (三)注重总结,及时上报。各区司法局要在每场宣传活动结束后,加大媒体宣传报道力度,并及时编辑“美篇”报送活动情况(发至微信群“海口法援工作交流群”);宣传服务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及时汇总宣传服务月工作情况,对活动中好的做法、经验认真进行总结,并于11月15日前将文字材料、照片和媒体报道等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法律援助中心)。
    附件:1.法律援助进基层现场宣传服务活动计划安排
    表;
    2.“绿岛法援——惠民服务进社区、进农村”
    主题宣传服务月活动标语。
    海口市司法局
    2019年9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曹旭,手机:13647578091,电话(传真):66232023,电子邮箱:hk12348@126.com) 附件1
    法律援助进基层现场宣传服务活动
    计划安排表填表单位(盖章):____区司法局
    序号
    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电话
    备注 附件2
    “绿岛法援——惠民服务进社区、进农村”
    主题宣传服务月活动标语1.绿岛法援——惠民服务进社区、进农村;2.需要法律援助,请拨12348;3.法律援助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撑起保护伞;4.法律援助进社区,惠民服务暖人心;5.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助力新农村振兴建设;6.开展法律援助,构建和谐社会;7.法律援助维护百姓权益,慈爱之心撑起弱者蓝天;8.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援助在你身边;9.法律援助是党和国家的实事工程、民心工程、阳光工程;10.保民生、促发展、建和谐,法律援助在行动;11.法律援助人人参与,和谐社会人人受益;12.关爱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法律援助在行动;13.法律援助手牵手,和谐社会心连心。
    海口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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