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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3-6/2022-09192 分类: 通知公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6月10日
名  称: 海口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海口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宣传活动的通知
文  号: 海司〔2022〕87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海口市“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宣传活动的通知

海司〔2022〕87号

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部门:
    根据《海口市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暨“六一”国际儿童节活动方案》的工作要求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市司法局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组织开展2022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6月1日起至6月30日
    二、宣传重点
    (一)强化政治引领。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引导社会各界深刻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对未成年人的殷切期望,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要求,切实增强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引导各有关方面准确把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部署要求和政策导向,合力画好保护未成年人的“同心圆”。深入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和政府在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取得的显著成效,切实让广大未成年人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引导未成年人知党史、感党恩、立远志、跟党走。
    (二)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统筹推进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宣传,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教育进村(社区)、进工地活动。加强重点条款宣传。引导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义务。
    (三)培育发现报告意识。通过多种方式引导强制报告主体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采取分众化、互动式、小范围专题宣讲等方式,讲清楚强制报告的内在要求、方式方法和法律责任,推动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觉落实责任。
    三、活动安排
    (一)开展宣传活动。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纳入全民普法工作重要内容,与“法律六进”同安排、同开展,加大未保法宣传覆盖面和知晓率。各基层司法所要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栏等宣传阵地,通过制作学习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张贴挂图等方式,广泛开展“未保法”的宣传;市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窗口单位要摆放和赠送“未保法”文本和宣传资料,为群众学习“未保法”提供条件,让社会大众了解、知晓报告、反映、求助的路径和内容。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单位网站、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开展“未保法”相关知识宣传活动,加大“未保法”的宣传力度。(责任单位: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
    (二)开展宣讲活动。活动期间,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不少于一次“未保法”进农村、进工地活动;要组织法律专家、法律顾问等法律志愿工作者走上街头、深入基层,广泛开展“未保法”宣讲活动,推动村(居)委会、家长等有关方面履行好法定职责。(责任单位: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
    (三)开展专题学习。局组宣科要将“未保法”纳入局理论中心组学习,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也要结合工作实际组织一次专题学习活动。(责任单位: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局组宣科)
    (四)组织参加“未保法”知识主题竞答活动。活动期间,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举办“未保法”知识网上有奖竞答活动,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要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加,增强全市司法行政干部职工了解“未保法”相关法律法规知识。(责任单位: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局普治科、局组宣科)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活动通知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抓紧谋划宣传月活动,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和工作措施,及时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二)统筹安排。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要紧扣活动要求,确定宣传内容、宣传形式、宣传载体,切实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综合运用“线上+线下”、“传统媒体+新媒体”等手段,利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媒体作用,丰富宣传内容,扩大宣传范围,扩大覆盖面。
    (三)及时报送。各区司法局、局属各单位宣传月活动开展情况请于7月 6日前报市司法局普治科(hkfaxuanke@163.com)。


    附件:“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宣传标语

    1.喜迎二十大,同心护未来;
    2.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
    3.全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4.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5.共建良好社会环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6.关心爱护未成年人成长,用爱托起明天的太阳。
  
                                           海口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2年5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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