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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3-6/2022-07702 分类: 通知公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2年05月13日
名  称: 海口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

无编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海南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市县2021年度行政执根据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琼司通〔2022〕34号)要求和《中共海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2022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的通知》(海法办发〔2022〕10号)安排,我办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各区政府、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2021年已结案的行政执法案卷。
    二、评查时间
    2022年5月30日至6月 10日
    三、评查标准
    根据《海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与评查办法》对案卷中的执法,决定认定的事实、证据;执法决定适用的法律依据;执法程序;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及其执法权限;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情况;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执法文书的格式;执法文书的送达;执法决定的执行;案件结案后归档的情况进行检查。
    四、评查步骤
    采取自行评查和抽选集中评查相结合。具体如下:
    (一)各单位自行评查。各区、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根据《海南省行政执法案卷管理与评查办法》对本辖区、本系统、本部门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评查完成后,将案卷评查报告和2021年各类行政执法案卷目录于5月30日前报送至我办(市政府办公区16北2029室)。已经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将评查报告和行政执法案卷目录按时报送我办。
    (二)开展集中评查。我办根据各单位自行评查情况,从各单位报送的行政执法案卷目录中随机抽选部分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被抽选到的单位于6月 2日前将被抽选到的案卷原件送至我办。我办抽调相关人员组成案卷评查组对抽取的行政执法案卷开展集中评查,评选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并选取个别优秀案卷编撰形成典型案例汇编报省司法厅备案。
    (三)适时开展通报。案卷评查组梳理汇总本次案卷评查工作的开展情况、等次评定情况、评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整改建议,形成评查报告并在全市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评查工作。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评查工作,将案卷评查作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抓手,提升自身行政执法水平的重要契机,通过案卷评查工作补齐短板、强化弱项。
    (二)把握标准,认真主动配合。各相关单位要严格对照评查标准组织开展案卷评查,评查完成后要认真梳理总结形成报告,及时按照时间节点报送评查报告、案件目录和被抽选案卷,确保评查工作顺利开展。
    (三)压实责任,强化问题整改。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认真对照问题限期整改、对账销号,整改结果将列入本年度依法治市考核成绩,作为年度绩效考核重要参考依据。
     海口市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谭跳;联系电话:68723952)
    海口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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