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9号)精神,各单位自 2021年12月1日起,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1830 元,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实现应援尽援。
附件:1.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调整全省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9号)
海口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饶立玮,联系电话:68722046)海口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印发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9号)精神,各单位自 2021年12月1日起,将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1830 元,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实现应援尽援。
附件:1.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
2.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调整全省
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琼人社规〔2021〕9号)
海口市司法局
2021年11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饶立玮,联系电话:68722046)海口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