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关于印发<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的通知》(司发〔2016〕9号)文件精神和省司法厅关于做好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23日,我局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发布《市级人民监督员选任公告》,按照公告选任要求,经组织报名、资格审查、组织考察、拟任公示等程序,决定任命下列23人为市级人民监督员(排名不分先后):
1.吴小坤,男,海口市龙华区环境监察局副局长
2.李红燕,女,海口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心总经济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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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晶瑜,女,海南云联律师事务所主任
4.李
5.徐
6.谭传书,男,秀英区海秀街道办事处天海社区居委会书记
7.谢日锋,男,龙华区司法局大同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者
8.黄小敏,女,秀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一级科员
9.梁
10.刘
樱,女,秀英区应急管理局一级科员
昂,男,海南真格律师事务所主任
巍,女,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教授
快,男,海口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法律事务室主
11.黎道武,男,海口市业主委员会协会秘书长
12.王三岛,男,海口市秀英区东山法律事务所主任
13.余明财,男,海口市琼山区红旗法律事务所主任
14.于大伟,男,美兰区新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于大伟个人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
15.李发涛,男,海南瑞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顾问
16.王
雷,男,海南产学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助理馆员
17.林秋嫩,女,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律师
18.郑
蕾,女,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总工会工作者
19.符文羲,女,海南省建筑施工行业协会会计
20.陈
芳,女,海口市秀英区统计局工作人员
21.王云集,男,琼山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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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陈艳丹,女,秀英区财政局西秀财政所会计
23.王凯永,男,秀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工作人员
以上人员任期五年,任期自2021年5月至2026年 4月。
海口市司法局
2021年5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抄送:省检察院、省司法厅;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中级法院、
市公安局;
各区检察院、各区司法局
海口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1年5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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