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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3-6/2022-06268 分类: 报告    机构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9年10月08日
名  称: 海口市司法局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  号: 海司〔2019〕230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司法局关于中秋国庆期间廉洁过节工作情况的报告

海司〔2019〕230号

市监委:
    为防止节日期间易发多发“四风”突出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局机关单位及时向局属各党组织下发了海口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学习市纪委两个文件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2019年中秋国庆风清气正按照的通知》(海纪办〔2019〕34号)文件精神,开展文件学习和自查工作,确保广大干部职工风清气正过“廉节”。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廉政教育,筑牢廉洁防线
    我局各级党组织于9月 30日前,分别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了《关于进一步严明纪律确保2019年中秋国庆风清气正的通知》(海纪办〔2019〕34号)、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相关规定,通报了《关于六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等文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把廉洁关,狠抓中秋、国庆期间工作作风、严明工作纪律。
    二、短信早提醒,把好节日廉洁关
    节日期间,我局大力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组织安排好各项节日活动,禁止向下级单位和企事业搞摊派,坚决制止讲排场、比阔气等铺张浪费行为。为督促党员干部在节日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重要节日节点,局机关纪委利用微信群向全体党员干部职工编发廉洁短信,提醒党员干部把好“节日关”,守住“廉洁关”,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觉养成良好作风,确保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三、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廉洁过节
    充分畅通监督渠道,通过网站、电话、邮箱等形式,对节日期间的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举报,形成自上而下、内外结合的监督合力。加强在节日期间搞奢靡享乐等问题监督检查的力度、深度 和广度,若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
    由于工作严明,我局节日期间未发现有违反纪律情况的发生。
    海口市司法局
    2019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口市司法局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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