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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3-6/2022-09091 分类: 报告;其他信息    公安、安全、司法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7年06月05日
名  称: 海口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文明卫生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的情况报告
文  号: 无编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文明卫生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的情况报告

无编号

 市文明办:
    我局贯彻落实《海口市贯彻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工作方案》责任分解表中涉及第26小项:认真组织好文明卫生系列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开展文明评选活动情况
    (一)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举办2017年海口“双创杯”市直属机关工间操比赛的通知》(海直工联字〔2017〕1号)要求,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部署安排,制定了《海口市司法局机关“工间操”比赛活动实施方案》,并于5月15日举办了局机关工间操比赛。
    (二)根据海口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评选表彰2016年度海口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通知》要求,我局立即组织实施开展评选活动,动员局机关各部门、局属各单位积极推荐参与评选活动。
    (三)根据海口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口市2017年“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服务标兵”评选活动方案》的通知(海文明办〔2017〕10号)要求,我
    -1-局制定了关于《推荐海口市司法行政系统2017年“文明服务窗口“”文明服务标兵”评选对象的实施方案》,立即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开展推荐评选活动,目前评选活动在预选阶段。
    二、组织开展卫生评选活动情况
    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监督。为推进局机关文明卫生专项整治活动的有效落实,局里成立由局纪检处、局办公室、局“双创”办、局机关党支部组成的文明卫生专项整治督查组,每月对局机关各处室卫生进行一次检查,每月开展一次环境卫生评比,评出文明卫生优秀处室1个,发放卫生流动红旗并列入“机关党支部卫生评比栏”予以公开表扬。对评分不达标的处室,由局纪检处进行全局通报。我局今年第一季度被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评为卫生先进单位,并发放卫生评比流动红旗。
    二是巩固提升,广泛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我局于去年4月获市“无烟单位”称号。今年来,继续做好“无烟单位”巩固工作。局领导率先垂范,自觉带头执行控烟规定,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人员互相监督,全局上下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在局机关、局属各单位的办公场所(院落)醒目位置设立禁烟告示牌,张贴禁烟标识。充分利用宣传栏、LED电子显示屏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教育,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控烟知识,培养不吸烟行为的好习惯,并取得外来办事群众广泛知晓、理解支持,营造了浓厚的禁烟宣传氛围。
    三、存在问题-2-
    


1.紧迫感不强。没有及时组织开展相关创建活动。
    2.抓落实不够,文明创建活动制定了方案,但正式组织实施到位的活动不多。
    四、建议
    严格按上级指示精神,及时、认真地组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逐步提高城市文明素养与城市内涵。
    海口市司法局
    2017年6月5日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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