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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3-6/2022-06528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8年06月05日
名  称: 海口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司法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海府办〔2018〕118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完善和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高司法行政效能,促进依法行政,现结合我局实际,制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和省、市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主要工作,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深化公开内容,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公开内容

  (一)进一步推进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

  根据我局“三定方案”,及时调整完善并公开权力和责任清单,方便公众获取和监督。全面公开办事服务流程、期限和结果,收费项目、依据和标准,以及办事所需的证件、资料和监督方式等,实现办事服务全过程公开、全流程监察。

  (二)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

  进一步细化单位预决算公开,公开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职责、机构设置、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机关运行经费等情况。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决算支出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按照财政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公开。

  (三)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

  1.强力推进重点领域信息集中公开。根据年度重点工作部署牵头制定包括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载体、时限要求、发布主体等在内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实施方案。

  2.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等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完成“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等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总结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机制,依法依规满足人民群众特殊信息需求。

  (四)进一步健全解读回应机制。

  1.建立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定期带头宣讲政策机制,建立健全例行新闻发布制度,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职责。

  2.凡我局牵头起草的重要政策,牵头起草处室(单位)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应于文件公开后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和媒体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规章政策和重大措施,由委领导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传递权威信息。

  3.突出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应用广泛的优势,加强新媒体信息发布平台运用,及时发布权威政务信息,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根据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五)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运维。

  规范本单位网站管理建设,加强与相关部门及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升网站的集群效应。

  (六)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

  1.组织学习贯彻国务院年内新修订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畅通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

  2.提升回复效率和告知书制作水平。在回复办理过程中,对于申请事项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范畴或无法按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要向申请人说明情况;提升申请人的认可度,最大限度避免不必要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答复形式严谨规范。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当场登记,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向申请人或社会公开。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

  4.在政府网站显著位置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内容应包括单位名称、地址、咨询电话、依申请公开流程等,并根据工作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指南

  (七)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切实抓好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工作 ,提升网站的质量和水平,不断完善工作细则,做到工作动态随时有更新。积极开展政务公开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

  三、公开程序

  (一)公开时间:年度应公开的事项,在年底或次年初公开;每半年应公开的事项,于1月20日、7月20日前公开;季度应公开的事项,在下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公开;每月应公开的事项在当月底或下月初公开;随时公开的事项应及时公开。

  (二)公开形式:向社会公开的事项,主要通过海口市司法局网站及各类媒体进行公开。内部事务通过走廊LED屏和公告栏公开。根据需要有的事项可以通过文件等书面形式公布,也可以通过会议的形式进行通报。

  (三)公开程序:政务公开的程序应坚持先研究、后公开的原则,遵循内容确定、审查把关、组织实施等步骤。一是拟定公开内容,由各责任科室按照有关规定,拟定公开事项的具体内容。二是审查核定,将拟公开的内容、方式等情况提交分管领导审定,重大事项应提交局党组会研究审定。三是实施公开,将经审核后的事项内容按规定范围公布。四是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开后,要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和单位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改进。五是归档备查,公开的材料应及时归档留存,妥善保管。

  四、监督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司法局成立由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单位主要领导及局机关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海口市司法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要严格按照“谁管理、谁公开”和“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要明确本部门、本单位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的工作人员,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有序地推动政务工作开展。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局政务公开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牵头组织研究和解决推行政务公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处理好政务公开具体工作。各业务处室负责相关政务信息的收集、整理、提供。同时,各处室需将全年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于12月10日前报局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市政府办公厅。

  (二)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海口市司法局网站的规划和管理,及时准确更新内容。各单位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等信息公开平台作用,完善在线查询提供服务等功能,提升公开信息集中度,为推行政务公开提供良好的条件。

  (三)强化督导检查。对政务公开工作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检查有无公开不及时或应公开而未公开的政务公开信息,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海口市司法局

  2018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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