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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3-6/2022-06519 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14年12月23日
名  称: 海口市司法局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情况的报告
文  号: 主 题 词:


海口市司法局关于2014年工作总结及2015年工作思路情况的报告

2014年,我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为主线,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推动司法行政工作持续提升。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4年主要工作

(一)深化矛盾纠纷化解,人民调解工作成效显著。 搭建调处新平台。联合海南政法职业学院成立人民调解专家工作室,为涉法涉诉群众提供法律服务;设立桂林洋开发区司法所,为桂林洋开发区调处社会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建立矛盾纠纷研判会议工作机制。采取观摩现场调解、查阅人民调解档案、座谈会等形式,定期对全市矛盾纠纷调处情况进行研判,早预判、早部署、早调处,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加强基层法律服务管理考核工作。10家基层法律事务所达到考核标准,达标率91%。扎实开展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创建工作,7家司法所申报省级现代化文明司法所。大力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大治理”专项活动,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截止1130日,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674,有效预防矛盾纠纷1358;调处各类矛盾纠纷8274,成功调处8090,成功率97.7%防止群体性事件16起,涉及439人次。成功调处大致坡大东村与文昌市锦山镇东云村因土地纠纷引发的100多人群体事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控水平不断提高。推进拘役刑教育矫治场所试点工作改造和队伍建设工作。完成涉及刑罚执行、管理、生活卫生等方面89项管理规定和队伍轮训工作,投入500多万元用于劳教场所转型升级改造,为拘役刑教育矫治全面启动试点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强化隔制隔离戒毒工作。联合佳蓬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成立“佳蓬职业技能培训基地 ”,组织开展戒毒学员职业技能培训,全年共有140名戒毒人员完成烹饪师、面点师培训课目,10戒毒人员与椰岛大酒店等用人单位签订就业意向书,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帮扶创业工作经验做法和《强制隔离场所教育管理问题初探》被《海南戒毒》转发推广;场所连续12实现无逃跑、无所内重大案件、无生产重大事故、无非正常死亡“四无”目标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定《海口市司法局落实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相关工作机制;启动全市社区矫正人员GPS手机定位管理工作,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得到实时有效监控和服务;长流、城西等13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宣告室投入使用,社区矫正工作威严不断彰显;依托“曙光之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深化就业帮扶培训工作。截止1130日,全市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980人,累计解除2099人,现在册881人(其中今年已接收511人、解除473人)。深化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定《海口市司法行政系统2014年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制,包帮教安置、包跟踪教育、包思想转化的“三包”责任落到实处;扎实开展安置帮教工作,依托“曙光之家”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基层帮教小组和社会志愿者的作用,组织开展就业帮扶培训工作。截止1130日,接收刑满释放人员693,安置626, 安置率90%,帮教率100%,衔接率100%,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为“零”。问题少年教育矫治工作全面提档升级。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机构编制,为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建设奠定基础;积极创新教育矫治方法载体,教育矫治工作经验在全国工读学校系统、《新闻联播》和上海卫视东方直播室推广,广东、三亚等省市均前来观摩学习

(三)创新特色普法教育载体,法治海口创建强力推进       

深化法制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法制宣传教育,科学编制《海口市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了2014年普法依法治理主要内容和工作任务;加强公职人员、村居民众、青少年和企业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教育,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问题积极开展法制教育活动,引导公民依法维权和依法化解矛盾,为我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突出“六五”普法重点,扎实推进“法律六进”深入发展。围绕“城市管理年”活动主题,开展“交通法规进农村”、“禁毒法知识教育”、“现身说法进校园”、“一所对一校送法校园”等法律“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进企业、进农村”普法宣传活动50余场,发放《禁毒知识问答》等各类法律宣传资料8万多份,环保袋等宣传物品4万多份,共接受10万余人法律咨询。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培育法治文化氛围。推进普法宣传“三进一上一融入”(进网络、进影院、进公园,上普法公益广告,融入戏曲)工程,开通“法治海口”普法微信公众平台,截止1030日共发送63176条法制资讯,接受市民在线咨询50余人次;完成美兰区法治文化广场第一期建设,组织创作全省首部普法微电影《我叫刘学好》,编排折子戏《法所不容》;制作《诚信守法》、《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三部法制动漫宣传片,在全市公交移动车载电视进行广泛宣传,“微信、微动漫、微电影”法制宣传品牌深入人心,宅家一族、网络一族、影迷一族普法教育实现精准覆盖,社会效果明显;编印海口市青少年法制教育读本》,摄制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片《少年忏悔录》;自编话剧《为了明天》震撼海口、辐射全省,先后上演108场,近20万青少年学生观看。我市被全国普法办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

(四)全面优化法律服务环境,护航海口经济社会发展。

积极服务中心工作。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和助手,保障党委政府依法科学决策。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海南科技职业技术学院本科校区建设工程、嘉翔运动休闲园等重点项目,以及演丰镇美兰墟大顶村、灵山镇东头村等拆违现场,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咨询,引导群众正确理性表达诉求,全力保障政府重点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组织律师参与“12348”法律服务热值班、省妇联维权热线、“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委市政府大接访等一系列活动,帮助政府和群众解决涉稳、涉访、涉法难题,实现接访率100%,接线率100%加强律所和公证处管理。组织开展市直管39家律师所和2家公证处考核工作,加强律师所和公证处队伍建设、制定落实、公证档案管理、回馈社会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全市律师事务所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其中评为五星级2家、四星级4家、三星级12家、二星级11家、一星级6家;椰城和椰海两家公证处评定为优秀等级;截止1130,市直管39家律师事务所共担任法律顾问613家,代理案件6550件,代写法律文书513件,解答法律咨询3598人次;2家公证处共办理公证9464件(国内民事公证5593件、国内经济合同公证911件、涉外公证2960件)。精心组织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海口考区考务工作。圆满完成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海口考区(海口、文昌、琼海、儋州、澄迈、临高、屯昌、定安8县市)2641名考生的组织实施工作。

(五)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深化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制定《开展“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事项的实施方案》,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畅通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压缩受理审查时限,将原来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时间缩减为5个工作日办结,为收援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法律服务。制定《关于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的法律援助工作规定》,将轻微刑事案件受理审查指派期限从3个工作日缩短到2个工作日,并对承办律师提出严格要求,促进案件快速办理。加强法援案件质量监督工作。建立案件质量监督工作档案和设立专门岗位负责案件跟踪监督机制,按照受理的时间,对受理案件跟踪监督,更好地优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积极拓宽法律援助网络组织建设。稳步加强市、区二级法律援助中心(处)建设和14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管理的基础上,在23家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形成了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的一体化法律援助工作格局,构筑覆盖城乡及各个行业的法律援助工作体系。精心打造优质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正确引导当事人按法律程序办事,引导符合援助条件的咨询群众申请法律援助,对矛盾争议不大、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纠纷进行调解,有效分流化解社会矛盾。升级法援优质便民服务窗口。开展法律援助窗口服务规范化建设,树立良好服务形象,为群众提供便捷服务。截止1130日,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543件,提前完成年度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办理案件8000件任务目标;为8567名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和争取经济补偿6300多万元。

(六)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主要内容,聚焦“四风”问题,突出重点、打造特色、扎实推进,活动中,集中开展了理论宣讲、革命传统、实践体验三项教育。活动开展以来,我局既严格落实上级部门的各项部署,同时又能密切联系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活动开展的过程求实、方向求准、标准求严、效果求真,规定动作不折扣,自选动作触灵魂,既锤炼了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又推动了中心工作,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得到了群众的好评。大力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开展学习党章、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活动,结合学习焦裕禄、牛开成等英模活动,大力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努力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进性意识。加强文化育警建设。利用“4.23”世界读书日契机开展了以《大清相国》等为重点学习书籍的读书体会交流活动,邀请原省司法厅副厅长张发到我局进行了题为《播撒中华文化种子,扎下守规矩的根》的党课教育活动;组织干部职工观看了《反对四风》、《焦裕禄》、《雷锋》等专题教育影片,努力培养干部职工的读书学习热情和健康的生活情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作宣传栏、警示标语、购置廉政书籍、举办廉政辅导报告、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务工作和为民服务氛围。发挥职能,深化结对帮扶工作。深入帮扶点秀英区罗经村委会开展“送法下乡”、村委会班子建设和慰问困难群众等活动,筹措资金10万元援建儒林文体活动中心,筹措资金110万元推进扶贫帮困点的水井项目建设。

二、存在问题

(一)法律援助中心行政级别与形势不相匹配。由于我市法律援助中心机构行政级别偏低,在实际工作当中,出现协调工作不顺畅等突出问题,已影响和制约了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需对市法律援助中心行政级别进行升格。

(二)矛盾调处工作中存在司法所单打独斗的现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成员名义上由综治、信访、国土、林业、计生、工青妇等部门组成,但在实际开展工作中,仍然以司法所为主,大调解联动机制并没有真正落实到位。

 三、2015年工作思路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法治保障三大举措、法律服务四项重点、法治教育五大突破、队伍建设四项措施,实现法制宣传、法律保障、法律服务到位,全力为和谐、幸福海口建设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

(一)强化法治保障。一是认真落实拘役刑教育矫治试点工作,实施拘押场升级工程。力争场所硬件、软件达到收押轻型罪犯标准,启动收押工作。深化场所安全稳定“首要意识”,确保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四无”目标。二是推进社区矫治GPS指挥平台建设,实施社区矫正网络管控工程。实现全市社区矫正人员全程监控、全程矫治、全程帮教。力争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在0.2%以下,确保刑释人员帮教率100%,安置率80%以上,重新违法犯罪率控制在5%以下。三是推动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问题少年教育矫治工程。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市未成年人法制教育中心选址、“三定”方案以及职能编制工作。

(二)优化法律服务。一是优化服务模式。采取多点多极服务、网点延伸社区、案件全程跟踪等形式,引导律师和公证员为我市重点工程项目提供法律服务,全力服务好政府重点工程规划、拆迁、旧城改造等工作,依法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深化便民惠民工程。继续降低法律服务门槛,简化程序,扩大覆盖面,确保更多的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服务。组织开展农民工专项维权月、土地纠纷调处季等专项活动,最大限度地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四是构建城乡法律服务体系。以维护公共利益和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的法律问题为主旨,积极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组织等各种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切实做好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海口考区考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创新法治教育。一是普法理念有突破。坚持普治结合,跳出灌输式、说教式、条文式的普法模式,从法条灌输式教育向培育法治信仰转变。二是普法格局有突破。从普法办普法到谁执法谁普法大格局转变,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督查考核办法出台,确保“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在实处。三是普法载体有突破。从传统普法模式到平面媒体、网络媒体、司法实践、国民教育体系立体式普法模式转变,加强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体系的宣传教育,促使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四是法治文化建设有突破。大力推进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街区等特色法治文化品牌,创作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法治文化作品。五是法治城市创建有突破。把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构建参与性、互动性、立体性、全民性的法治城市创建格局,使市民群众自觉主动学法知法形成社会风尚,守法用法变成公民习惯。做好“六五”普法终期督导检查及国家、省迎检工作,力争全国“六五”普法终期先进单位。

(四)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学习好贯彻好《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学习贯彻《决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队伍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学习、深刻理解、坚决贯彻。二是巩固群众路线教育成果。继续保持整治“四风”高压态势,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坚持不懈、持之以恒地抓作风改作风,向不谋事、不担事、不干事开刀,把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转化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生动实践、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转化为服务民生的具体行动、转化为固本强基的持久效力。三是加强教育培训。以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为契机,

组织自主培训、选调培训、在线学习及学习考察等形式,不断加大干部职工的培训力度,引导队伍养成良好学习习惯努力提升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岗位技能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宣传教育在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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