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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817923-6/2023-00115 分类: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发文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名  称: 海普治办〔2023〕35号关于开展“八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的通知
文  号: 海普治办〔2023〕35号 主 题 词:
时效性: 有效


海普治办〔2023〕35号关于开展“八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实地督导检查的通知

海普治办〔2023〕35号

各区普治办:
    为做好全市“八五”普法中期实地督导检查工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于 2023 年 12 月 28 日对各区开展“八五”普法中期书面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地督导检查范围
    秀英区、龙华区、琼山区、美兰区
    二、实地督导检查时间
    2023 年 12 月 28 日
    三、检查督导内容与标准
    各区“八五”普法中期实地督导检查的内容,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为依据,具体按《中共海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中共海口市委宣传部、海口市司法局关于组织开展“八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的通知》(海普治办〔2023〕18 号)执行。此次检查设不合格、合格、良好、优秀四个档次。计算方法为:标准分在 60 分以下者(不含 60 分)为不合格;60 分—79 分为合格;80 分—89 分为良好;90 分以上为优秀。对未达到 60 分的,限10 日内补缺补差,进行整改。
    四、检查督导方式
    查阅资料。四个区交叉查阅,分别查看“八五”普法以来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文字材料、图片和有关影像资料等,凡评分标准中提及的事实均需查看相应资料佐证并据实评分,具体安排为:秀英区查阅龙华区、龙华区查阅琼山区、琼山区查阅美兰区、美兰区查阅秀英区。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普治办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准备工作,确保中期督导检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区普治办要安排 1-2 名人员参加书面督导检查工作,于 12 月 26 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至市普治办汇总,于 12 月 28 日上午 9 点到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16 栋北 2030 室集中。
请参加人员严格掌握评分标准,坚持从实际出发,坚持客观、公
正。
   (三)各区普治办要在 12 月 28 日上午 9 点前将本地区“八五”普法中期工作资料送到市政府第二办公区 16 栋北 2030 室迎接书面督导检查。


中共海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
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办公室(代)
2023 年 12 月 25 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王承辉,电话/传真:68723945,邮箱:hkfaxuanke@163.com)


海口市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 年 12 月 25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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