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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口市司法局 | 打印 |
为发挥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中的积极作用,深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营造公正透明、体系完备的法治环境提供人才和智力保障,根据《海口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规定,我市拟对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专家成员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家库人员组成
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是指市人民政府根据政府立法工作的需求,按照专业门类健全、知识结构合理、人员数量适度的原则建立的专家库。
政府立法咨询专家(以下简称专家),是指为政府立法工作提供意见、建议及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
专家库专家以法律专家为主,合理吸收部分环境保护、城乡建设与管理、历史文化保护、医疗卫生等领域的教学、科研人员和实务工作者。
二、专家入库的条件
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热心参与政府立法工作;2.在法律、政治、经济、环境保护、医疗卫生等领域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或者具有五年及以上政府立法工作经验并在其工作领域享有较高声望;3.具有参与相关立法咨询活动的时间和精力;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违纪违法等情况。
除上述条件外,不同领域与不同职业的申请人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
(一)法律专家入库条件
1.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具有法学专业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从事法律工作5年以上。
2.法律教学和研究人员: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10年以上;
3.律师:从事专职执业律师工作满10年,参与过政府立法工作,具有丰富立法工作经验。
(二)其他专业专家入库条件
1.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和硕士以上学位且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或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相关法律知识。
2.专业教学和研究人员:具有正高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10年以上,具备相关法律知识。
3.企业从业人员: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或者担任高层管理职务、专业部门负责人职务,具备相关法律知识。
4.行业协会的专家学者:具有专业高级职称或具有同等专业水平,长期从事本行业相关工作,担任行业协会会长或副会长职务。
(三)外国专家入库条件
1.年满18周岁。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规定,持有Z字签证。
3.按照《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要求,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
4.在海口市有确定的聘用单位,并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和相应的工作经历。
5.熟悉中国和外国法律制度。
三、立法咨询专家主要工作职责
(一)参与地方性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起草、论证、评估、清理和审查等。
(二)参加政府立法活动中涉及重大、疑难、意见分歧较大问题的研究、讨论;
(三)地方立法课题研究、授课;
(四)参与其他地方立法工作。
(五)对立法事项独立提出建议和意见,需提交书面意见的,应当书面回复。
四、入库程序
(一)报名推荐。申请人填写《海口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专家申请表》(附件3),附上相关附件,并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职称职务等条件提出推荐意见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司法局。原则上由申请人所在单位推荐,没有工作单位的,可以由本人向市司法局自荐。单位及本人对推荐、自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审查审核。市司法局对推荐或自荐的人员条件进行审核,拟定专家人选名单,并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十个工作日。
(三)公示入库。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市司法局在报刊、网络媒体等平台上公布专家名单,并收录入专家库。
五、其他事项
(一)2021年《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首批专家名单的通知》(海府办函〔2021〕2号,详见附件4)公布的首批专家,如有意向继续担任,需按照本公告规定重新报名。
(二)本次推荐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20日。
(三)市司法局邮箱:fengqiuy@haikou.gov.cn。市司法局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海口市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16号北楼2006室,联系电话:68722895。
附件:1.海口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
2.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建立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实施方案的通知
3.海口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专家申请表
4.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库首批专家名单的通知
海口市司法局
202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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