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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司法局开展立法项目委托起草检查工作
2019-11-14 14:27:00 来源: 海口市司法局 打印

  为规范我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委托社会第三方起草工作,提高政府立法质量,自10月下旬起,海口市司法局陈月副局长带领立法科一行3人对近两年立法项目委托起草较多的市住建局、市资规局等8个部门进行走访座谈,并开展了4场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主要是针对2018年6月13日《海口市政府立法项目委托起草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以来,市政府各部门委托起草工作的开展、委托成果的交付、委托项目的质量、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几个方面内容。检查过程中,作为委托方的市政府各部门和作为受委托单位的第三方机构,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反映了委托的经费标准不清楚、委托单位和受托单位沟通不畅、对基层现状的调研不足、因政府原因项目中止导致经费难以拨付以及缺乏委托成果评估机制等委托起草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并对《办法》的下一步修改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

  陈月副局长对委托各方为项目起草工作所做的探索和努力,以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予以充分的肯定,并对如何进一步加强委托起草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保障委托程序公开,要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发布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委托起草招标信息,主动公开招标程序,接受群众监督;二是细化委托合同,参照立法项目委托起草合同文本,细化委托各项工作价格清单,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分阶段支付;三是加强沟通,委托单位要发挥主导地位,主动帮助受委托单位和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解决委托起草中遇到的问题;四是深入调研,针对我市现状开展专项调研,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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