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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海口市司法局 | 打印 |
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及监督工作,加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增强群众对法律援助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海口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海口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专家评估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研究,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市法援中心”)决定组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24日至4月7日
二、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律师,经所在律师事务所推荐,可向市法援中心申请加入海口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团: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二)执业10年以上,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执业道德素养;
(三)具有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经验、热心法律援助工作;
(四)3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
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参与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连续5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累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件以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选专家团。
三、同行评估专家职责
(一)积极学习掌握法律援助案件评估标准和评分方式等评估技能;
(二)按照独立评估、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
(三)按照案件办理情况依规填写《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定表》;
(四)在开展评估工作前作出利害关系回避承诺;
(五)参与重大、疑难复杂法律援助案件的研讨。
四、报名方式
请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的律师于2025年4月7日前如实填写《海口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团成员报名表》,将盖章后扫描的PDF版发送至邮箱hk12348@126.com,同时将原件邮寄至市法援中心。
联系人:林树武
电 话:66788072
邮寄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甸岛五西路78号美丽沙花园西侧一楼
附件:海口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团成员报名表
海口市法援律助中心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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